详解2023个体户定期定额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税额计算公式为: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这个公式可能有些复杂,但可以简单分为两部分:一是不超过200万的应纳税额减半,二是其他减免税额的减半。如果你的个体户没有其他减免政策,则直接使用公式计算减免税额。以二哥税税念为例,年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没有其他减免政策,全年应纳税额=50*30%-4.05=10.95,减免税额=(50*30%-4.05)*50%=5.475。同样,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40万,全年应纳税额=240*35%-6.55=77.45,减免税额=(200*35%-6.55)*50%=31.725。
对于个体户还有其他优惠政策的,比如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计算方法是: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50%。以纳税人李某为例,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50%=2250元。同样,对于纳税人吴某,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申报表填写需要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端),进行季度的A表预缴申报。步骤如下:登录后,点击【经营所得】,进入申报界面,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点击对应投资者姓名,进入预缴申报编辑页面,选择“减免事项”为“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点击【确定】返回预缴纳税申报主界面,点击【确认】完成申报表的填报。注意,如果不填报“减免税额”直接点击确定,系统会提示不通过且阻断操作。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税额的计算则更为简单。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经营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通过定期定额,税务机关会公示定额标准,如四川省定期定额公示。这种情况下,直接给你一个经营额和税额,按照这个交纳即可。超过定期定额标准的,按照行业给的附征率直接计算个人所得税。
定期定额的申报主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未纳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个人所得税部分)。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以深圳市为例,所得率可能是5%,如果2021年1季度的收入额是20万,应纳税所得额=20*5%=1万,应纳税额=1万*5%=500元。对于使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应填写经营所得A表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申报。
山西: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出台了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将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服务
在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的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详尽地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全面推广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持续完善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功能,推进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建设,推进24小时自助办税厅建设,充分运用全省自助办税“一体化、智能化”管理平台,满足纳税人自助办税需求;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推行双向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开通出口退税“直通车”,为重点出口企业服务。开发车船税移动端线上缴税系统。实现纳税人自主线上缴纳车船税,纳税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纳税记录、申报缴纳税款、补缴欠税及滞纳金、下载打印完税凭证等,提供更加便捷的缴税方式。
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还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战争,做好幕后工作。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等优势,从多维度跟踪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状况以及经济运行情况,细致梳理购销方、上下游配套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支持措施和有针对性建议。
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对重点企业推行“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帮扶等服务措施;落实总局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工作。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国别投资指南对“一带一路”企业开展点对点政策辅导
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进一步健全绿色税制体系,完善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税收措施。
利用国别投资指南对“一带一路”企业开展点对点政策辅导。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19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20%;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利用税收大数据,跟踪分析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利润分配等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确保《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地,持续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总局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扎实开展好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一网通办”的范围,努力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力度,对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拓展升级,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将风险管理由“重监管”转变为“监管+服务”的方式,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的税收风险进行提示提醒,督促其自行纠正;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纳税人对服务不满意,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和举报。
深圳前海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优惠
深圳前海自贸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申请此优惠的企业需以优惠行业目录中的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前海优惠行业目录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等。
2. 个人所得税优惠
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海外华侨以及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企业或机构任职工作满90天,可获得深圳市政府提供的财政补贴,对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3. 房屋租金与购置补贴
在前海实地办公并租赁或购置实际办公室的企业,可申请办公用房扶持资金。购置办公室的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补贴,分三年平均发放;租赁办公室的企业可申请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补贴,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港资企业在前同条件下给予1.2倍的扶持金额。
4. 人才专项扶持资金
为在前海就业、创业的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提供补助。重点支持“深港人才合作、高层次人才集聚、人才回归计划”三个领域,对战略科学家等六类人才进行扶持,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24万元财政补贴。
5. 总部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总部企业专项资金。总部企业包括综合型企业总部、功能型企业总部和独角兽企业总部。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集聚扶持。港资企业总部扶持标准按既定扶持标准的130%予以核定。
6. 深圳创业补贴政策
初创企业可申请各项创业补贴。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该政策可分为五大类补贴,各补贴互不影响,满足条件后即可自行在网上申请补贴。
二、前海行业专项扶持政策概述
1. 金融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总部设立的专业子公司和其他持牌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港资金融机构再给予30%的额外落户奖励。
2. 商贸物流业专项扶持资金
适用于在前海主要开展贸易、现代物流业务的机构,上一年度为前海外贸进出口、跨境电商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有利于前海航运发展的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原则上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补贴,个人不超过500万元。
3. 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
用于支持在前海从事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的组织,单一年度最高补贴可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港资企业可享受相应扶持标准和金额的1.3倍扶持金额。
4. 专业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适用于在前海从事专业服务业相关组织的,最高可一次性申请300万元财政补贴。同一机构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就高原则支持。
5. 社会公共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适用于在前海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的组织,以及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机构,原则上申请机构单一年度单一扶持政策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港资企业可享受相应扶持比例和金额的1.3倍扶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