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
小规模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一、增值税起征点优惠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二、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1年国家出台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普票季度45万,年度180万是免税的,并且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征收。到2022年4月1日,新政策又出台了,到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普票免税,专票恢复3%征收。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征收率3%减按1%征收,专票普票都是1%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普票免税。专票按照1%全部征收,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照1%征收。
三、今年征收的增值税需给予退还或抵扣。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来,今年的优惠政策出的很快,以往都是在四月初才会出的政策,今年一月初就出来了,政策明确下来了,也会开始严格执行,去年是500万内全部免税,这种优惠很难在有了,今年也还是减免了,那么增值税优惠减免了,所得税方面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是没有太大变化的。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征收率3%减按1%征收,专票普票都是1%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普票免税。专票按照1%全部征收,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照1%征收。
三、今年征收的增值税需给予退还或抵扣。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来,今年的优惠政策出的很快,以往都是在四月初才会出的政策,今年一月初就出来了,政策明确下来了,也会开始严格执行,去年是500万内全部免税,这种优惠很难在有了,今年也还是减免了,那么增值税优惠减免了,所得税方面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是没有太大变化的。
小规模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一、增值税起征点优惠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二、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1年国家出台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普票季度45万,年度180万是免税的,并且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征收。到2022年4月1日,新政策又出台了,到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普票免税,专票恢复3%征收。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征收率3%减按1%征收,专票普票都是1%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普票免税。专票按照1%全部征收,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照1%征收。
三、今年征收的增值税需给予退还或抵扣。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来,今年的优惠政策出的很快,以往都是在四月初才会出的政策,今年一月初就出来了,政策明确下来了,也会开始严格执行,去年是500万内全部免税,这种优惠很难在有了,今年也还是减免了,那么增值税优惠减免了,所得税方面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是没有太大变化的。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征收率3%减按1%征收,专票普票都是1%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普票免税。专票按照1%全部征收,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照1%征收。
三、今年征收的增值税需给予退还或抵扣。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来,今年的优惠政策出的很快,以往都是在四月初才会出的政策,今年一月初就出来了,政策明确下来了,也会开始严格执行,去年是500万内全部免税,这种优惠很难在有了,今年也还是减免了,那么增值税优惠减免了,所得税方面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是没有太大变化的。
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围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增值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契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免征契税;
(六)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于2008年1月1日前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捐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经济适用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增值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印花税方面。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契税方面。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四、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以下相关政策自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印花税方面。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三)契税方面。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四)土地增值税方面。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五、享受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税收优惠政策中提及的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货币补贴标准等须符合国发[2007]24号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
(二)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件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保障性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收入为中低层的住房困难的家庭,有着限定的标准和限定的价格。并且,保障性住房的税收标准与商品房也有所区别,保障性住房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保障性住房的税收到底有哪些优惠?
一、契税
1、个人购买经适房,契税的征收是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减半。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适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3、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4、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改造型安置房的,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型安置房,契税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
5、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二、土地增值税
1、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使用税
1、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 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四、印花税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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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指南基本信息
这本书共分为359页,采用平装形式,开本大小为16开,适合于各类对税收政策感兴趣的读者。无论是专业税务人员,还是需要了解税收政策的企业管理者,都能从中找到实用且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它详细讲解了税收实务操作,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以优化财务管理和税务规划。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全面而深入的税务指南,对于了解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对于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与税收政策打交道的人来说,它是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