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高端和技术产品在Target的PrimeDay优惠结束后仍然享有折扣?
Target DealDays落幕,优惠延续
正如预期,Target的“DealDays”狂欢已经落下帷幕,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好货都已售罄。事实上,Prime Day后的Target仍有一些精选商品保持着诱人折扣。让我们一起探索那些仍在热销的科技产品,让你的购物车再添实惠。
首先,高端选择如LG的C2 OLED和谷歌的Pixel 6A,现在依然享有10%的折扣,分别是原价278.99美元的C2 OLED和10%折扣后的99.99美元的Pixel 6A。对于预算友好的消费者,苹果AirPods(第二代)同样诱人,现价仅为99.99美元,相较于原价23%的优惠,性价比极高。
索尼WF-1000XM4
索尼的无线降噪耳塞WF-1000XM4,凭借卓越的降噪技术和音质,现售价249.99美元,节省29美元。这款耳塞已升级至无线充电,设计更为小巧,IPX4防水,是无线耳机市场的不二之选。
Apple AirPods(第二代)
对于苹果爱好者,第二代AirPods现在只需99.99美元,相较于原价,这是一个令人惊喜的23%折扣。虽然不提供主动降噪,但音质和持久续航使其性价比突出。
对于寻求更高性价比的降噪体验,Apple的第一代AirPods Pro现售199.99美元,比原价节省50美元。尽管缺少新功能,但其声音表现依然优于AirPods系列的其他非高级型号,主动降噪效果出色。
最后,三星Galaxy Buds Live豆形耳塞现价99.99美元,原价169.99美元,提供响亮音效,虽然主动降噪可能不如顶级型号,但性价比极高。
抓住这些最后的机会,让你的购物车不再空虚,Target的实惠仍在继续,直到12月24日。现在就行动,享受这些不容错过的科技产品吧!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开发区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南宁市给予的多项特殊优惠政策,还有开发区特有的财税奖励扶持政策。开发区内收税不收费,除国家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不再征收任何地方性收费,同时,实行灵活的财政扶持政策,对标准化厂房的建设和使用给予奖励扶持,对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等方面的投资给予补贴,对项目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企业所得税主要优惠政策
(1)新建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三年免征,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2)北部湾经济区优惠政策:
(1)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经济区内经批准实行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其减半征收部分,均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2)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经济区新办的石油化工、林浆纸、冶金、电子信息工业企业,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外,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第一年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随后年度减半征收。
2、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与扶持措施
(1)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与南宁相关扶持措施。对加工贸易的A、B类企业保证金台账可以“空转”管理(免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50%的保证金)。
(2)新设立在南宁的加工贸易企业享受优惠与扶持。
(3)新设立在南宁专为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直接产业配套且产业配套率达60%的新办企业,视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企业,享受与其同等的扶持。
3、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1)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立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台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其鼓励类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50%以上的,免征两年属于地方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2)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立的石化、电子、汽车、医药的台资工业企业,免征五年属于地方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3)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台资企业,免征五年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
4、开发区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制定坐落区内的台湾(南宁)轻纺产业园开发建设的相关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进入产业园的轻纺类企业给予财税扶持等多方面的支持。
(1)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设立并按合同投资建设和产出的入园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两年内
(2)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上缴地方留成部分的企业所得税,通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扶持奖励给入园企业。
(3)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设立的总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以上并按合同投资建设和产出的入园企业,从设立之日起五年内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通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扶持奖励给入园企业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之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年度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批准,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分红或者转让的,按实际收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从1998年起(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从被认定之年算起)
三年内由市财政部门返还50%,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生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生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经市有关部门审定,由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返还50%.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上述技术成果转让及其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房产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以及相关收费;契税由财政部门按实际交纳额给予返还。
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的3%-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从事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和程控交换机、软件、电子计算机、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产品生产的企业,经批准可按5%-10%的比例提取。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实行差额补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