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网 > 标签 小规模 的文章列表

小规模 第2页 - 优惠网

【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李简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优惠政策】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3.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

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李简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没有了,其实是错误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适用原优惠政策,月度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注意开具专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并非一回事,小规模纳税人是站在增值税的角度划分的,将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联系四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未超过500万也可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公司。


企业可能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则纳税人享受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相应的附加税费也无需再缴纳,需要正常纳税申报。


5、小规哪消裤模纳税人同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桥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比如某小微企业2022年实现年度利润为250万,纳税调整额为+30万,则该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0×2.5%+(250+30-100)×5%=6.5万。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标准参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度预缴)或第9个月(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放弃预缴阶段享受该政策的,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7、安置残疾职工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年第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职工,还可以减少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数额,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的,就需要缴纳残保金了,若按照规定的比例(1.5%)安置了残疾人职工,则无需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安置比例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的,则需要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所以,安置残疾人可以起到少交残保金的优惠。


8、低于500万元的器具机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年第6号)文规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54号)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单位价值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9、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


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10、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的优惠


个体工商户即可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11、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税务总局2021年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则可以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政策(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12、企业购置满足条件的车辆享受车购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文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小规模纳税人涉及到的税收种类合计有: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体户工商户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根据财税2023年第19号文,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基本都是季度申报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是季度不含税销售额30万以内是免征增值税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月销售额10万是不包含不动产销售的。
因此只有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及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的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销售不动产的销售收入是不占用免税额度的。
同时,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是不能享受免增值税的政策的,因为受票方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因此无法享受免税额度,但同时会占用企业的免增值税额度,因为开具专用发票收入也是属于企业销售额的组成部分。
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根据财税2023年第12号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为增值税附加税,减半征收后实际税率为6%。

三、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23年第12号文,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简单点说就是,小微企业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为5%。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额上限为500万,一般来说,绝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符合小微企业的认定的,也就是在第二节中提到的三个条件。
所以,这个也是很多人会将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的概念混淆。
四、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
同样是根据财税2023年第12号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我们知道个体户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只有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但是同样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享受,这可能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被明星主播玩坏了,所以国税总局没有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出台相关优惠措施。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减半征收政策,是可以跟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目前在不少地方,个体户仍然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征收政策再叠加这个减半政策,实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率不会超过2.5%。

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优惠政策

  1.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延长执行对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5.延长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6.延长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7.延长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绝配),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类 减税政策
  2. 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2.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3.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 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乎戚、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扣除
  5. 5.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6. 6.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022 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减免租金业主,按减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
    8.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并顷指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9.延长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重磅!两部门连发新政:小规模、小微企业优惠延期至2027年底!

财政部及税务总局针对小规模及小微企业连续发布了多个公告,涉及优惠政策,将优惠延期至2027年底,并宣布个体户200万以下减半征收个税。

个体户新政策包含减半征收个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实施减半征收。同时,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这三项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六大优惠政策延长,包括六税两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优惠、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以及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其中,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继续执行,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标准。融资担保政策和创投优惠均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规模减免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包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此政策同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选择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且金融机构需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以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

创投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继续执行,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标准。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此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为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免增值税,纳税人为上述对象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此政策同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如何做账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如何做账一、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二、2013年国税总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该规定明确指出: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2.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借:应交税...

商贸企业,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在税收方面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95%的企业都属于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5%;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10%;3、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

小规模开票赋码是否选择优惠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选择是否享受开票赋码优惠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优惠政策不但可以降低成本,还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但是,如果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财务管理能力,也可以通过自主开发相关软件实现高效开票。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所得,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开票赋码优惠政策。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购买开票软件或寻找第三方代理机构等方式,实现开票业务的快捷高效处理。这一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以节省企业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但是,是否选择优惠政策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含税售价80元,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怎么做?本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千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对于销售折扣,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相同),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所以你们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额就行了。含税销售额=1000*80*90%=72000不含税销售...

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

小规模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一、增值税起征点优惠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二、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202...

再生资源公司(收废铁、废钢等),小规模纳税人,有税收优惠吗?_百度...

散户(个体户):1-2%;回收站(小规模):按小微企业办法(2019年13号文):财政部对小规模(小微企业)有税收优惠:应税额100万以内按5%;100万-300万按10%,300万以上20%。;废钢加工企业(一般人):查帐征收按实际结果计算,按应税额的25%计算。 2019.01.1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额100万以内,按5%(25%*20%)交所得税;...

小规模季度不超过30万的税收优惠分录

小规模季度不超过30万的税收优惠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如何申报纳税【案例介绍】【案例】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一次性手套等卫生用品零售的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疫情原因,我公司一次性手套销量激增,2020年1月和2月含税销售额分别为8.24万元、15.45万元,3月份销售额20.2万元,全部是卫生用品销售的收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申报一季度的增值税?我们先来分析下:该公司1-3月销售额累计为43万元>30万元(免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入账成本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的入账成本:包括购买价款(扣除商业折扣)、相关税费(关税、消费税、资源税等)、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原材料采购成本的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如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会计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应答时间:2021-12-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就是企业的采购成本。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入账成本其实就是等于原材料的所有采购成本,其中还包括购买价款(购买价的...

粤ICP备2024332802号-3 | 优惠信息大全 | Sitemap
深圳市华诚易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网站
本站内容由AI生成或转载自网络,如有版侵,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