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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一)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3....【财政部: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有关优惠政策】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全文如下: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为贯彻落实《中华...

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
(一)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
(二)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
(三)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国 务 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
(八)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九)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22年第20号)
(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十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十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十三)阶段性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十四)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政策依据】
《医保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二、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
(十五)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 务 院扶 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十六)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 务 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十七)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 务 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
(十八)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 务 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5号)
(十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 役 军 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 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二十)吸纳退役士 兵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 役军 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 役士 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二十一)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二十二)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印花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二十三)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二十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二十五)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
(二十六)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 状病 毒感 染的肺 炎疫 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二十七)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 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 家储 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
(二十八)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2.《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
(二十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39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三十)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2年第6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三十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三十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三十三)外籍个人津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3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三十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 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
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对于小微企业来说,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是十分利好的,对于其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22年明确,全年一次性获得的奖金还是实施按月单独计税,而不是并入党员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执行到2023年底。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能减轻个人税负压力;

3、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增值税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优惠:

(1)加计抵减政策,对于生产性行业以及生活性服务行业的加计抵减政策目前是延续执行的;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若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或者月度没有超过15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增值税由3%按照1%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也延续执行中。具体延续时间以后续通知文件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财政部: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有关优惠政策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全文如下: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四、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涉及的文件及条款见附件1。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7日

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优惠政策

  1.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延长执行对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5.延长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6.延长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7.延长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绝配),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类 减税政策
  2. 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2.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3.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 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乎戚、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扣除
  5. 5.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6. 6.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022 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减免租金业主,按减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
    8.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并顷指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9.延长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小微企业最新最全税收优惠政策大盘点

小微企业最新最全税收优惠政策大盘点小微企业作为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对象,获得了诸多优惠。本文将全面梳理涉及各个税费种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 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 1. 免征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 减按1%征收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 自2022年4月起,小微企业可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条件包括连续六个月...

养老机构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养老机构有哪些优惠政策根据国发〔2013〕3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凡是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并鼓励民办养老,实行民办公助,给予贴补支持。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一)完善投融资政策。要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利用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小微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22文件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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