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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吗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62
发表时间:2025-03-25 14:06:52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确实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纳税人如需享受此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如果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税务机关将即时办结。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可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履行优惠备案手续,无需报送其他资料。纳税人享受减征优惠到期后,应停止享受减免税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如果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可以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然而,如果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上述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鼓励其扩大经营规模和增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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