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首先,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不论境内或境外所得。湖北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若出口产值占总产值70%以上,所得税可减按10%征收。新设企业在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的头几年,所得税甚至可享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在研发支出上,非资本化费用可加计扣除50%,资本化部分摊销比例高达150%。高企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提升至8%,超支部分可结转未来年度扣除。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企,投资额的70%可抵扣所得税。购置研发设备的折旧政策也相对宽松,单位价值低于100万的可一次性扣除,价值高者可加速折旧。技术转让所得在一定范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软件企业有工资、培训费用扣除政策,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即征即退。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和个人股息分配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中小高企的转增股本税收可分期支付。增值税方面,软件产品开发和改造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特定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这些优惠措施大大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科技创新和企业成长。
珠海横琴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一)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或者保税的货物外,对从境外进入横琴新区与生产有关的
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者保税:
(二)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新区视同出口,
按规定实行退税:
(三)对横琴新区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在制定产业准入和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国家和省批准的其他税收优惠。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的第四项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横琴
新兴产业发展,共包括三条措施:
一是实施保税、免税政策。海关支持广东省政府促请国家主管部门尽快牵头研究明确免税
或保税货物的范围,制订不免税或保税的货物清单。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
免税或保税,支持横琴加快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
研发和高技术等产业。
二是实施“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 政策。对横琴保税加工货物销往内地,试行按其对
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促进横琴高新技术等保税加工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对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在横琴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生活消费类、
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子保税或免税的货
物除外。货物从横琴进入内地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实际报验状态征税,在“一线”
已完税的生活消费类等货物除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购的国内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
予退税的货物除外。横琴企业将免税、保税的货物(包括用免税、保税的料件生产的货物)销
售给个人的,应按规定补齐相应的进口税款。在“--线 不予免税或保税、“二线”不予退税的具体
货物清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
经实际操作并不断完善后再正式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商
务部制定。
(三)对横琴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政策措施及操作办法由财政部
制定、税务总局商有关方面。
(四)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锐。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五)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暂由广东省政府按内地与港
澳个人所得税负差额对港澳居民给予补贴。纳税人取得约上述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避免双重
征税问题,由财政部商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六)支持_澳合作产业园发展。支持横琴中医药产业园内企业开展中医药创新研究,并
结合广东省药品监管能力,将药品监管机制改革的相关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授权广东省药
品监管部门负责部分药品注册等事项的审批。对于粤澳产业园其他产业的检测、认证及相关审
批问题,有关部门要结合相关产业实际情况及有关方面的具体政策要本积极研究解决。
(一)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或者保税的货物外,对从境外进入横琴新区与生产有关的
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者保税:
(二)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新区视同出口,
按规定实行退税:
(三)对横琴新区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在制定产业准入和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国家和省批准的其他税收优惠。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的第四项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横琴
新兴产业发展,共包括三条措施:
一是实施保税、免税政策。海关支持广东省政府促请国家主管部门尽快牵头研究明确免税
或保税货物的范围,制订不免税或保税的货物清单。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
免税或保税,支持横琴加快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
研发和高技术等产业。
二是实施“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 政策。对横琴保税加工货物销往内地,试行按其对
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促进横琴高新技术等保税加工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对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在横琴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生活消费类、
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子保税或免税的货
物除外。货物从横琴进入内地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实际报验状态征税,在“一线”
已完税的生活消费类等货物除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购的国内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
予退税的货物除外。横琴企业将免税、保税的货物(包括用免税、保税的料件生产的货物)销
售给个人的,应按规定补齐相应的进口税款。在“--线 不予免税或保税、“二线”不予退税的具体
货物清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
经实际操作并不断完善后再正式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商
务部制定。
(三)对横琴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政策措施及操作办法由财政部
制定、税务总局商有关方面。
(四)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锐。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五)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暂由广东省政府按内地与港
澳个人所得税负差额对港澳居民给予补贴。纳税人取得约上述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避免双重
征税问题,由财政部商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六)支持_澳合作产业园发展。支持横琴中医药产业园内企业开展中医药创新研究,并
结合广东省药品监管能力,将药品监管机制改革的相关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授权广东省药
品监管部门负责部分药品注册等事项的审批。对于粤澳产业园其他产业的检测、认证及相关审
批问题,有关部门要结合相关产业实际情况及有关方面的具体政策要本积极研究解决。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
这一批税收优惠政策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多个税种,政策密集度超乎寻常。其中,多数为延续了以往的政策,但也有少数为新政策。这些政策持续至2027年底,展现出政策的稳定性,为市场主体带来了良好的预期。
政策内容丰富,包括但不限于:
1. 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 废矿物油再生油品税收优惠: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3. 医疗服务税收减免:对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免征增值税;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4. 农村贷款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税收优惠: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6. 二手车经销税收优惠: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7.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税收优惠: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8. 文化企业发展税收优惠:对部分出版印刷物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9. 边销茶税收优惠: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10.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2.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3. 农村金融发展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4. 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5. 高校学生公寓税收优惠: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6. 公共交通站场税收优惠: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7. 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以及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18.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9. 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破产、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免征或不征契税。
20. 农产品税收优惠: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21.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2.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4. 保险保障基金税收优惠: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部分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部分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政策内容丰富,包括但不限于:
1. 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 废矿物油再生油品税收优惠: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3. 医疗服务税收减免:对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免征增值税;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4. 农村贷款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税收优惠: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6. 二手车经销税收优惠: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7.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税收优惠: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8. 文化企业发展税收优惠:对部分出版印刷物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9. 边销茶税收优惠: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10.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2.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3. 农村金融发展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4. 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5. 高校学生公寓税收优惠: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6. 公共交通站场税收优惠: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7. 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以及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18.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9. 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破产、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免征或不征契税。
20. 农产品税收优惠: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21.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2.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4. 保险保障基金税收优惠: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部分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部分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软件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增值税优惠软件企业可享受到较高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如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部分可实行退税政策。二、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可享受到一定的优惠。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利润,可以享受一定年限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待遇。此外,对于软件企业的研发费用,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三、进口环节税收减免在进口环节,软件企业购买的自用设备以及关键部件等,也能享受到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这些措施旨在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四、其他专项税收优惠政策针对软件...
最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目录
以下是针对企业税收的最新优惠政策指南,分为多个章节,详细阐述各种税种的优惠措施:1. 增值税优惠政策1.1 免税项目1.2 进口货物免税1.3 减税项目1.4 出口退税政策1.5 即征即退规定1.6 先征后返优惠1.7 起征点优惠1.8 税额抵扣优惠2. 消费税优惠政策2.1 免税项目2.2 进口免税2.3 出口退税2.4 先征后返2.5 税额抵扣2.6 税项扣除优惠3. 营业税优惠政策3.1 免税项目3.2 减税项目3.3 先征后返3.4 起征点优惠3.5 税项扣除14. 其他税种优惠政策14.1 船舶吨...
税收优惠筑优科研环境
看税收走基层|税收优惠筑优科研环境一走进之江实验室的园区,便能感受到满满的“科技感”。工作人员在手机APP上简单操作了一下,便为入园的客人“下单”了一辆无人接驳车。据介绍,这台无人车一共配备了近20个传感器设备,结合多种传感器的优势覆盖整车感知,可以达到360度感知无盲区并实现在复杂天气和环境条件下可靠检测障碍物。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联合举办的“发现最美 你评我论”——“看税收走基层·税惠赋能高质量发展”浙江行网评品牌活动启动。活动期间,网络媒体记者、网络正能量人士和网评员走进...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专题学习(20240406更新)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实施,旨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这一政策在2020年延长至2030年。符合条件的企业需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且主要经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项目,目录由发改委制定并适时更新。政策规定,享受减半征收的企业需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2021年起,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限制降低至60%,扩大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西部地区包括多个自治区和自治州,部分非西部地区也可能参照执行部分优惠。《2020年西部...
杭州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主观: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有: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
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
小规模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一、增值税起征点优惠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二、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202...
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简介 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围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
税收优惠政策指南基本信息
税收优惠政策指南是一本由孙红梅和刘学之两位作者共同编撰的著作,它收录在中国财税改革与税收实务丛书系列中。该书的出版社是享有盛誉的清华大学出版社,其官方标识号为ISBN 9787302191483。该书籍的出版日期为2009年5月1日,这意味着它已经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税收知识和政策信息。这本书共分为359页,采用平装形式,开本大小为16开,适合于各类对税收政策感兴趣的读者。无论是专业税务人员,还是需要了解税收政策的企业管理者,都能从中找到实用且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它详细讲解了税收实务操作,旨在帮助读者更好...
双软认证企业税收优惠
国务院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详细规定了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措施。根据这些政策,持有双软认证的企业可以凭借证书申请减免税收。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鼓励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时,按照17%的法定税率征税,对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这笔退税资金可被企业用于进一步研发或扩大生产规模。对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国家提供了更加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创办的软件企业获得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前两年免税...
江苏省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管理办法
江苏省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管理办法 江苏省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扶持我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须遵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或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备案程序。 第三条 在国家发展改革...
非学历教育税收优惠政策
非学历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
供暖季来了!供热企业可享这些税收优惠
近期,我国北方已进入供暖季。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国家对部分地区的供热企业在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具体如何规定,一起来学习一下↓供热企业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供热企业,即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1.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
海南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注册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在海南自贸区内注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一税率显著低于内地普遍的25%;其次,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面,在海南自贸区内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可享受全额退还的政策;再者,进口环节税收优惠方面,在海南自贸区内注册的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可享受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减免;此外,离岸业务税收优惠方面,在海南自贸区内注册的离岸公司,其离岸业务可享受企业所得...
再生资源公司(收废铁、废钢等),小规模纳税人,有税收优惠吗?_百度...
散户(个体户):1-2%;回收站(小规模):按小微企业办法(2019年13号文):财政部对小规模(小微企业)有税收优惠:应税额100万以内按5%;100万-300万按10%,300万以上20%。;废钢加工企业(一般人):查帐征收按实际结果计算,按应税额的25%计算。 2019.01.1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额100万以内,按5%(25%*20%)交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包括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居民企业。这些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1. 高新技术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进一步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决定继续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1、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
海南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海南自贸区的优惠政策有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优惠政策、旅游及现代服务业优惠政策、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优惠、设立企业优惠政策、购置固定资产优惠政策等。二、分析详情1、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海南省自贸区鼓励类行业,主营业务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2、个人优惠政策。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收负担超过15%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3、旅游、现代服务业。到2025年,高科技企业,新增加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4、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