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优惠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优惠二,符合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或增量留抵税额。
首先要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这个小微企业既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不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中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果在这些指标范围内,那你就满足了第一个条件。
如果既不是小型企业,也不是微型企业,而是中大型企业,就要接着判断是否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这六大行业之一,如果属于,那么也满足了第一个条件。
接下来还要满足的条件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还有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才可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目前有个税收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补充文件延迟到2025年底߅,且可往前追溯。说白话就是:公司内有贫困人口就业的,以社保为依据享受税款抵扣650元/人/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是重大利好,相对贫困人口较多)。
目前看下来支付宝跑政通可协助企业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支付宝首页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里面点击-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及流程方法可以去跑政通了解详情。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一般纳税人涉及的税费计算公式如下:
1. 增值税 = 销售收入 × 税率
2. 城建税 = 缴纳的增值税 × 税率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 × 税率
4.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 × 税率
5. 印花税 =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 × 万分之三
6.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利润)× 税率
7. 个人所得税 = 发放工资 × 代扣代缴税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相关纳税资料。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法律主观:
近日,一家玻璃制品企业的财务人员向笔者咨询,他们企业现有从业人员80余人,资产总额达2500余万元,2008年 企业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约7.6万元。从今年开始,企业打算自行申报 纳税 ,财务人员想知道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 税收优惠 政策。 财务人员的咨询包含了两个问题,一是哪些情况下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式;二是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国税 发〔2008〕30号)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企业所得税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即: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尽管上述企业希望实行查账征收,自行申报纳税,从而达到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目的。但前提必须是企业财务能够规范核算,能够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等,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仍对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时,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也就是说,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必须是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必须健全账务、规范财务核算,必须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所属行业,不能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2.企业盈利水平,也就是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超过认定标准限制,即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不能超过30万元;3.企业从业人数不得超过认定标准,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企业的从业人数都应是所属纳税年度内,与企业形成 劳动关系 的平均或者相对固定的职工人数;4.企业资产总额不得超过认定标准,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总和。
法律客观: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