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享受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享受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_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_税务总局_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享受主体】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号公告发布后,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享受条件】
1.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
2.《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享受主体】
中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享受条件】
1.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2.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发布前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政策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4.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
【享受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享受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_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_税务总局_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享受主体】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2号公告发布后,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享受条件】
1.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
2.《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享受主体】
中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享受条件】
1.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2.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发布前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政策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4.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
高新技术类企业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请收好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内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条件】要享受此优惠,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企业必须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居民企业,并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 企业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认定,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3. 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成立一年以上;(2)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3)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4)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10%;(5)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创新能力评价达到要求;(8)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等。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优惠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享受条件】1.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1.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在中国境内注册。2. 企业须从事《技术则野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3. 企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4. 企业须从《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5. 企业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等。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优惠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享受条件】1.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1.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在中国境内注册。2. 企业须从事《技术则野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3. 企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4. 企业须从《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5. 企业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等。
要享受微小企业税收优惠要达到什么条件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要享受微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同时企业的从业人数不得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能超过3000万元。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需要满足以下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同样不能超过30万元,但从业人数限制为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上限则是1000万元。
这些条件旨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运营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帮助它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但核心目标都是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成长。
企业主们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时,需确保自身符合所有相关条件,以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错失应有的税收减免。
政府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激发市场的活力,从而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持续增长。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需要满足以下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同样不能超过30万元,但从业人数限制为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上限则是1000万元。
这些条件旨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运营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帮助它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但核心目标都是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成长。
企业主们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时,需确保自身符合所有相关条件,以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错失应有的税收减免。
政府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激发市场的活力,从而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持续增长。
中小企业有什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呢?
优惠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
新办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工业企业若满足以下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则需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这些条件是企业享受优惠的基础。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即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能够获得额外的税收减免。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企业,其所得可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只需缴纳10%...
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三千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一千万元;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一百人,其他企业不超过八十人;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方面,其所得减按百分之五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所具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扶持小型企业发展,降低其经营成本,增加经济活力。这一政策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利好措施。小微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
小微企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优惠
小微企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优惠只有小微企业符合所规定的所有条件,才可以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根据《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第四条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1.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2. 根据《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 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