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_税收优惠政策_名单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孵化器不仅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孵化器主要功能在于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它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旨在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法人资格,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孵化场地集中,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比75%以上;拥有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0%,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0家以上。
艰苦边远地区的孵化器,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申报机构需向所在地省级科技厅提出申请,省级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公示后推荐至科技部。科技部审核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部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管理。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资格。
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期间,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收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孵化器主要功能在于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它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旨在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法人资格,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孵化场地集中,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比75%以上;拥有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0%,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0家以上。
艰苦边远地区的孵化器,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申报机构需向所在地省级科技厅提出申请,省级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公示后推荐至科技部。科技部审核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部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管理。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资格。
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期间,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收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南沙自贸区双“15%”税收优惠政策来了,又一项国家级利好政策即将落地...
近日,国务院点名广州南沙!又一项国家级大利好来了! 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信息量很大,其中最重磅的是南沙自贸区“双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望落地!
所谓“双15%”,是指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均按15%的税率来征收,这项政策此前只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极少数区域实施,而同为自贸区的南沙一直没有享受到。
一、南沙迎来“双15”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方案》终于明确,选取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3个区块作为先行启动区,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上先前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的个人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广州南沙将迎来“双15”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的《规划》说得很明白,要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携手港澳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可以说南沙的发展事关国家的顶层设计,所以政府在支持南沙时,出手就是“千亿”!
二、在南沙注册公司有什么好处? 这让不少创业者闻风而动,抢先在南沙注册公司,那在广州南沙自贸区注册公司到底有什么优惠政策呢?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双15”优惠即将落地:对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项政策有望落地实施
(二)国家级新区“四链”融合政策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各类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享”!主要内容如下:
1、创新链方面:从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培养孵化等全过程给予企业扶持,对新型研发机构补助最高1亿元;研发投入奖励最高1000万元;应用推广奖励单项最高500万元;孵化载体奖励最高300万元。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破解科技成果转化堵点,解决从创新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的标准提高至最高1000万元
2、产业链方面:从龙头企业奖励、落户、经营贡献、固定资产投资、提升能级、办公用房、高成长企业扶持、推介交流、上级资金配套、产业联动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除保持现行政策中奖励标准较高的条款外,如最高2000万元提升能级奖励、最高2000万元推介交流经费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项目引荐奖励、最高500万元上级资金配套奖励、最高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奖励,还在落户、经营贡献、高成长企业扶持、产业联动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力度。其中,落户奖最高3000万元;经营贡献奖最高100%区级经济贡献奖励;高成长企业扶持最高500万元;产业联动奖励最高300万元
3、资金链方面:从股权投资、贷款及贴息、企业上市、并购、跨境贸易投资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为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南沙成立了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给予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对投资区内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同时,设立最高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区内合作的银行提供最高3000万元信用贷款;对企业给予累计最高30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另外,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南沙将企业上市奖励的标准提高到最高1300万元,并新增最高300万元的企业并购奖励
4、人才链方面:从高层次人才奖励及团队、产业人才、人才引进等3方面设定扶持模块。为激活人才链,我们对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奖励最高1亿元;给予高层次人才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各类人才最高给予个人经济贡献100%的奖励;人才引进奖励最高75万元;港澳青年奖励最高100万元
(附:广州南沙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小型微利企业年利润100万的部分,减按2.5%征收,100-300万的部分减按5%征收。如果你是小型微利企业,同时还注册在南沙自贸区,符合鼓励类企业,这样你还能享受政策双向叠加使用
(四)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收入500万以内,增值税为0(专票不免)
(五)全程电子化,无需到场0跑动:无需法人股东亲自到现场,节省跑动时间,提高效率
三、在南沙注册公司所需资料以及时间
所需资料:
1、提供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等信息
2、法人、股东、监事人身份证照片或者复印件
3、注册地址(无地址可选择地址挂靠)
4、申请材料配合签字
办理时间:申请材料齐全,递交注册,3个工作日左右下发营业执照
《方案》信息量很大,其中最重磅的是南沙自贸区“双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望落地!
所谓“双15%”,是指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均按15%的税率来征收,这项政策此前只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极少数区域实施,而同为自贸区的南沙一直没有享受到。
一、南沙迎来“双15”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方案》终于明确,选取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3个区块作为先行启动区,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上先前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的个人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广州南沙将迎来“双15”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的《规划》说得很明白,要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携手港澳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可以说南沙的发展事关国家的顶层设计,所以政府在支持南沙时,出手就是“千亿”!
二、在南沙注册公司有什么好处? 这让不少创业者闻风而动,抢先在南沙注册公司,那在广州南沙自贸区注册公司到底有什么优惠政策呢?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双15”优惠即将落地:对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项政策有望落地实施
(二)国家级新区“四链”融合政策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各类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享”!主要内容如下:
1、创新链方面:从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培养孵化等全过程给予企业扶持,对新型研发机构补助最高1亿元;研发投入奖励最高1000万元;应用推广奖励单项最高500万元;孵化载体奖励最高300万元。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破解科技成果转化堵点,解决从创新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的标准提高至最高1000万元
2、产业链方面:从龙头企业奖励、落户、经营贡献、固定资产投资、提升能级、办公用房、高成长企业扶持、推介交流、上级资金配套、产业联动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除保持现行政策中奖励标准较高的条款外,如最高2000万元提升能级奖励、最高2000万元推介交流经费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项目引荐奖励、最高500万元上级资金配套奖励、最高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奖励,还在落户、经营贡献、高成长企业扶持、产业联动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力度。其中,落户奖最高3000万元;经营贡献奖最高100%区级经济贡献奖励;高成长企业扶持最高500万元;产业联动奖励最高300万元
3、资金链方面:从股权投资、贷款及贴息、企业上市、并购、跨境贸易投资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为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南沙成立了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给予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对投资区内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同时,设立最高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区内合作的银行提供最高3000万元信用贷款;对企业给予累计最高30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另外,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南沙将企业上市奖励的标准提高到最高1300万元,并新增最高300万元的企业并购奖励
4、人才链方面:从高层次人才奖励及团队、产业人才、人才引进等3方面设定扶持模块。为激活人才链,我们对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奖励最高1亿元;给予高层次人才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各类人才最高给予个人经济贡献100%的奖励;人才引进奖励最高75万元;港澳青年奖励最高100万元
(附:广州南沙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小型微利企业年利润100万的部分,减按2.5%征收,100-300万的部分减按5%征收。如果你是小型微利企业,同时还注册在南沙自贸区,符合鼓励类企业,这样你还能享受政策双向叠加使用
(四)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收入500万以内,增值税为0(专票不免)
(五)全程电子化,无需到场0跑动:无需法人股东亲自到现场,节省跑动时间,提高效率
三、在南沙注册公司所需资料以及时间
所需资料:
1、提供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等信息
2、法人、股东、监事人身份证照片或者复印件
3、注册地址(无地址可选择地址挂靠)
4、申请材料配合签字
办理时间:申请材料齐全,递交注册,3个工作日左右下发营业执照
国家级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贵公司所说的 国税发[2001]124号 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因此已经废止。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贵公司所说的 国税发[2001]124号 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因此已经废止。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青岛产业园】青岛国家级开发区 青岛高新技术企业 青岛物流园_百度知 ...
青岛,一座沿海重要城市,不仅是国际性港口,还是高新技术和文化创意的重要基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以及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如海信、海尔、青岛啤酒等,构成了青岛独特的发展生态。本文详细介绍了青岛的国家级开发区、物流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现代农业产业园。青岛的产业园体系多样,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工业区、金融后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等。全市产业园数量众多,涵盖纺织、食品制造等传统产业,2019年末已超过870家,工业增加值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