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可享税收优惠
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可享税收优惠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3〕5号
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为支持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2023年举办的广交会在商务部确定的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每个展商在本年度展会展期内累计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类别、销售数量或金额上限按附件规定执行。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三、对每个展商展期内销售的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类别范围或销售额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复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四、展商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清单,由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或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海关统一报送。
五、对享受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
六、每届展会结束后6个月内,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应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软件产品的定义?及税收优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软件产品涵盖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但是,单位或个人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在本规定范围内。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滥用政策,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那些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的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家专门出台了针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超税负返还政策,旨在鼓励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具体而言,当企业自产的软件产品缴纳的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将可以即征即退。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压力,还激发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这项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升软件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鼓励企业加大软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从而推动软件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此外,这项政策还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通过返还超过3%的增值税,企业能够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研发新软件产品、改进现有产品或扩大市场销售。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整个软件行业的繁荣。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筹划
法律主观:
国际税收中缴纳的税费有很多,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负担也比较大,这时企业的利益就少了很多,为此就希望能在国际税收中进行筹划,看能通过怎么样的方式来降低税收。那么,国际税收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下面 网 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国际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跨国 纳税 义务人为维护和实现其最大经济利益和业务,利用各 国税 法规定的差别和漏洞,以种种公开的合法手段减轻国际税负的行为。它与国际纳税人采取种种隐蔽的非法手段进行的国际逃税(偷、漏税)活动,有着本质的不同。 1.无限纳税义务和有限纳税义务 区别无限纳税义务和有限纳税义务,是跨国税收筹划中必须关注的极为重要的问题。 (1)无限纳税义务 无限纳税义务,其对象通常是这个国家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指一个纳税人向一国政府不仅要缴纳其从该国领域范围之内取得收入的所得税,而且还要缴纳其从该国领域范围之外所取得收入的所得税。 (2)有限纳税义务 有限纳税义务,通常是这个国家的非居民,是指一个纳税人只须缴纳其从该国领域之内所取得收入的所得税。非居民对收入来源地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对收入来源地的认定标准,各国税法有具体规定。我国税法对收入来源地的认定标准是: ①对营业利润来源地的解释,以是否设有从事营业的机构场所为准。 ②对各项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的解释,以投资的实际运用地为准。以股息为例,其是指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股息和分享的利润。 ⑧对劳务报酬所得来源地的解释,以提供劳务的所在地和从事受雇佣活动的所在地为准。 2.自然人居民认定标准 世界各国对“居民”的认定标准,规定不尽一致。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按规定纳税;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只就其从境内取得的所得纳税。通常,各国通行的自然人居民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种: (1)意愿标准 也称法律标准。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有居住主观意愿的,即为该国居民。也就是说,凡在一国有不定期居住意愿,并依法取得入境 护照 、移居 签证 和各种居留证明的外国侨民,都属于该国居民,该国政府都有权对其自世界各地的全部所得进行征税。如美国、荷兰等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 (2)住所标准 也称 户籍 标准。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拥有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居所的,即为该国居民,该国政府有权对其来自世界各地的所得进行征税。凡是住所在本国境内的,均为本国居民,从而要承担本国的无限纳税义务。 采用住所标准的国家主要有德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德国规定,在住所和习惯性居所两项中,只要有一项存在,就足以构成个人的纳税住处而成为德国居民。其中“习惯性居所”规定,只要个人在德国逗留3个月以上,便被视为在德国拥有习惯性居所,从而被认定为德国居民。英国规定,凡在英国拥有住宅者,不论其居住时间长短,只要在纳税年度内曾在英国停留,就应当确定为英国居民。 (3)时间标准 纳税人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内居住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即为该国居民,该国政府有权对其来自世界各地的所得进行征税。采用时间标准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国家相对较多,如英国、德国、日本、法国、印度、瑞十等。 各国在采取时间标准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关于居住时间或期限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不尽一致。如英国、德国、加拿大、瑞典等规定居住达到183天,即为该国居民;美国、日本、法国等规定居住达365天以上者,为该国居民。 3.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条件 在现代国际社会中,由于国家之间很难在税法及税收制度上实行完全一致的内容和标准,从而使国际纳税人拥有选择纳税的条件和机会。当国内税负标准高于有关国家税负标准时,国际纳税人就会利用这些差异设法回避国内纳税义务;而当有关国家税负标准高于本国税负标准时,国际纳税人又会采取截然相反的措施。 总之,国际纳税人一旦拥有选择纳税的权力和机会,就会采取避重就轻的纳税抉择。一般来说,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 (1)各国税制结构的差别。 (2)各国税收管辖权和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差异。 (3)各国税基范围的差别。 (4)各国税率的差别。 (5) 税收优惠 措施的差别及避税地的存在。 (6)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别。 (7)征收管理水平的差别。 如果想要规范的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就需要找专业律师帮助,网上有许多这方面律师获得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