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网 > 优惠大全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42
发表时间:2025-04-19 05:25:16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吸引和激励外商投资,推出了系列优惠政策。首先,设立在此地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可减至15%。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如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采项目,国务院另有特殊规定,但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期满十年的,在头两年免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税。

港口、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二免三减”优惠后,经申请和批准,可在十年内继续减征企业所得税15%至30%。产品出口企业,如出口产值占70%以上,出口产品产值满一定期限后,可减按10%的税率征税。对于先进技术企业,若继续保持先进性,可在享受优惠期满后延长三年减半征收。

外国投资者的再投资活动也享有税收优惠。直接再投资于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开办新企业,经营期满五年,可退还40%已缴所得税。若再投资用于出口或先进技术企业,符合条件时可全部退还所得税,但未达到标准的,可能需要缴回部分退款。

对自备运输和储存设施提供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如直接为客户服务,可认定为生产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事生产技术科学研究与开发的企业同样可享受“二免三减”的待遇。此外,对于高科技、特大型项目,开发区会提供个别项目的特别扶持。


扩展资料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1985年3月动工兴建,规划面积20.02平方公里。建区二十多年来,在中央、省、市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建设者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开发区已由昔日的荒野渔村,成长为投资环境良好、开放型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社会事业日益繁荣、最适宜居住创业的现代化新城区。

粤ICP备2024332802号-3 | 优惠信息大全 | Sitemap
深圳市华诚易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网站
本站内容由AI生成或转载自网络,如有版侵,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