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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京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9
发表时间:2025-12-12 17:41:27
2020南京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的相关内容,2020南京人才购房供应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注意:
1、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2、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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