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洋浦经济开发区提供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和促进各类企业的发展。
首先,产业政策上,洋浦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国家限制项目实施特殊审批,允许在区内特批设立。
在土地政策上,投资者无需向上级审批,只需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并办理简单登记,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税在2007年前免征,大大降低了初始投入成本。
投资政策上,注册资本允许分期注入,且对投资额在2亿人民币及以下的项目,开发区管理局直接审批。所有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享有进出口经营权,无需额外手续即可在区内开展业务。
在财税方面,区内产品在海南岛内销售享受税收优惠,如糖、烟、酒减半征税,其他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执行低税率,且有减免税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和职工培训等可获财政支持。外资金融企业可在5年内免征营业税。
海关政策中,进口特定物资免许可证和关税,区内企业加工增值产品出口可享出口关税优惠,保税政策对生产出口所需原料和商品提供便利。通关制度简化,加工贸易相关货物实行备案制。
金融政策上,洋浦鼓励设立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允许发行债券、股票,且支持以外汇结算和保留外汇收入。出口加工贸易企业无需执行银行保证金制度,资金管理灵活。
扩展资料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区内土地一次性出让给外商经营70年,是中国首例由外商成片开发的开发区。区内面积30平方公里,区外规划用地70平方公里。洋浦经济开发区依托海南丰富的油气资源、矿产资源及其他资源,凭籍同时享受保税区、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政策优惠,通过大规模招商、开发和建设,将发展成中国新兴的现代化港口工业区。
巢湖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优惠政策
在税费政策方面,区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从开发区财政设立的产业发展资金中,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助。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区内企业经批准后,可以实行较低的税额。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减至15%。此外,对于在区内设立合作园区的项目,从2010年起连续6年,合作园区新增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将全额补贴给合作园区。入驻区内的所有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申办、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实行“零收费”政策。
在土地政策方面,对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的鼓励类产业转移重大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以确保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在国家规定基准价的基础上,给予土地平整等补助,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区内企业因上市而补缴的税费,省及以下留成部分将奖补给原企业股东。
服务配套方面,按照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标准,加大对示范区集中区的投入,提升完善其服务配套水平。支持园区内建设物流园区和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对新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在融资、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其他政策方面,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享受“一事一议”的特殊政策。
瑞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瑞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吸引外商投资提供了系列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出口。以下是主要的几点措施:
首先,对于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5%和地方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地方财政将予以返回,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如经营期超过10年,前两年将享受所得税免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则减半征收。若出口产值占比达到70%以上或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年。
外商投资者如将利润再投资于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投资新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可退还再投资所得税的40%。对直接用于产品出口企业的再投资,所得税将全部退还。
此外,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投资规模,可享受不同比例的地价优惠。内资创办的生产性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所得税返还比例也有所提高,出口产值占比达到标准的企业,所得税返还可达40%。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技术开发型企业,也分别享有出让地价优惠和所得税返回的优惠政策。第三产业所得税也有40%的返回,而新办企业则可免收或减收水电增容费。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促进区内经济多元化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有利的经营环境。
扩展资料
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是1994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瑞安市区东部沿江区域,地处瑞安市发展的中心地段,开发区规划面积7.86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2.04平方公里,发展区5.82平方公里。开发区始终坚持“三为主,一致力”的方针,经过近十年开发建设,已初具现代化工业园区的新格局,成为瑞安市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升级的基地、工业经济的龙头,成为瑞安城市建成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工业的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