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房流程以及相关税收计算方式?
上海购房流程:审查→签约→付款→按揭贷款→收房→产权
1、审查,购房的必要准备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是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开发企业的综合实力认定的,资质越高,说明其开发能力越强,承担风险及责任的能力就越强。
(2)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如果开发商的营业执照上没有销售楼房的经营范围,那么开发商的销售行为就是违法经营,购房者与其签订的售房合同有可能是无效合同,购房者的预期权益就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看房地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允许销售楼房的经营权。
(3)审查“五证”
“五证”和“两书”是合法售房的证明文件。购房者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出示“五证”和“两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是现房买卖,则开发商无须办理(4)所述预售许可证。但是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之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二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通知买房人收房时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被抵押
(5)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2、签约,慎重而稳妥的一笔
(1)慎签认购协议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者预留该房屋,并就该房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预留的作法就会给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失。同时这也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以认购协议的签订给购房者一定的压力,督促其尽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使买卖成交。
不少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后,对所选房屋不满意,或者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某些条款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便要求开发商退还其交付的定金或订金。那么,购房者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但这里所指的费用,是指具有预付款性质的 订金 而非作为订立合同担保性质的 定金 。
而且,具有预付款性质的 订金 ,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在 定金 或 约定不予退还费用 的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承受定金或订金的损失。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 定金 方式还是 订金 方式,有没有 另有约定 。
(2)填写合同文本空白处的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列出了24条,其中有许多空白和选项需要双方当事人选择和填写。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和填写相关内容时一定要认真审慎地对待。
第一、合同开始的双方当事人项。关于 出卖人 和 买受人 的所有资料都要完整填写,不可有空项。如果出卖方有 委托代理机构 或买受人有 委托代理人 ,除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外,还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理未成年子女(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须具备经公证的代理买受人是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证明文件。
第二、合同第一、二两二条中的所有填空均应填写。填写的内容要与审查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应文件的内容、时间、文号相一致。
第三、合同第三、四、五条在审查和填写时需要注意的是要结合所买房屋的实际状况弄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概念和相互关系,具体了解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是否合理合法,分摊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的。对合同约定的面积一定要心中有数,对收房时可能发生的面积上的变化要预先有防范,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合同第八、九条是有关商品房交付问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交付期限应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取得为准。遇有特殊情况需告知买受人的,一般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告知。按逾期交房的时间分别处理的时限通常以60日划分。确定违约金的比例要适当,如果定得太低,就可能影响其约束力。其他条款涉及违约金的,也应考虑这方面问题。
第五、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中,除明确水、电、暖于入住时正常开通外,其他如燃气、电话、宽带网等,如有可能也应作出明确约定。
第六、第十七条中有关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问题,根据物权法规定,其使用权和收益权应归物业的全体业主所有,不经业主同意,出卖人无权使用。
在合同的选项的填写时,除以上提到的事项外,还有不少需要注意的问题。为稳妥起见,购房者最好还是请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为自己把关。
(3)合同附件不能忽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外,还包含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和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一般附在买卖合同的最后,容易被购房者所忽视,而被不法开发商所利用。事实上,由于主合同只能采用法定的统一文本,所以合同的附件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以下几点必须提醒购房者注意:
第一、房屋平面图应标明每一个房间具体的尺寸以及墙体的宽度,还应标明阳台的大小、空调机位等具体的设备位置。如果上述内容不明确,则房屋平面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
第二、无论是房屋平面图,还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和装修设备标准,都应该使用准确的数字和具体的描述来表示其内容,而不应该使用概念化的词语。像 高级 名牌 精装修 这类词语就不应该在附件中出现,而应明确, 高级 具体是什么标准、 名牌 到底是什么牌子、 精装修 要达到什么装修效果。
第三、根据民事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受人完全可以不受格式条款的限制,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行使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权,在主合同之外,签定补充协议,以明确一些模糊概念,修正主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3、付款
(1)购房款
房价款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乘以建筑面积,或者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售价乘以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统一文本的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这一条只给出了购房者三种简单的选择,即: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其它方式。
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对资金尚不宽裕的购房者会有一定难度,而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也比较大。尤其是期房项目,当您把全部积蓄都交给开发商时,可以说主动权已经不在您手里了,如果将来房屋质量出了问题或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那您就相当被动了。
相对来说,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
(2) 住宅税费
根据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3) 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4、按揭贷款
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主要包括: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按揭的风险
按揭制度对三方都有风险。但是对购房者来说风险最大,这一方面是由于购房者的弱势群体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购房者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购房者在按揭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的购房者的贷款后,有可能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由于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有可能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房产商开发程序有可能违法,因而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有可能开发商在建工程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有可能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拍卖、执行,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银行有可能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由于按揭制度法律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所以律师的介入可保证当事各方的利益不被对方或第三方侵害。开发商和银行早已有各自的法律顾问,以保证他们各自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和申请按揭贷款时,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当事人可请求解除“按揭”贷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按揭”贷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的规定。
5、收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收房时的隐患往往是签约时埋下的。所以建议购房者签定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以避免收房时产生纠纷。另外,对于已经产生的收房纠纷,建议购房者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商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研究相应的对策,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6、产权证,作为房屋主人的凭证
(1)取得产权的重要性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所有人,可依法对自己的房屋行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权利人在房地产方面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租赁和抵押权、公民合法的继承权等,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侵犯。房屋可以买卖、租赁、赠与、交换、分拆、继承、抵押,遇到建设搬迁时可以得到补偿。
《城市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及时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商品房购买者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商品房所有权的取得是以房屋产权证的最后登记完成为准,即拿到了产权证,购房者才真正成为房屋的所有人。
(2)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开发商在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的主要义务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协助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的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购买商品房在规定期限内拿不到房产证,买房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卖房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审查,购房的必要准备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是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开发企业的综合实力认定的,资质越高,说明其开发能力越强,承担风险及责任的能力就越强。
(2)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如果开发商的营业执照上没有销售楼房的经营范围,那么开发商的销售行为就是违法经营,购房者与其签订的售房合同有可能是无效合同,购房者的预期权益就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看房地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允许销售楼房的经营权。
(3)审查“五证”
“五证”和“两书”是合法售房的证明文件。购房者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出示“五证”和“两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是现房买卖,则开发商无须办理(4)所述预售许可证。但是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之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二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通知买房人收房时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被抵押
(5)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2、签约,慎重而稳妥的一笔
(1)慎签认购协议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者预留该房屋,并就该房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预留的作法就会给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甚至是损失。同时这也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以认购协议的签订给购房者一定的压力,督促其尽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使买卖成交。
不少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后,对所选房屋不满意,或者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某些条款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便要求开发商退还其交付的定金或订金。那么,购房者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但这里所指的费用,是指具有预付款性质的 订金 而非作为订立合同担保性质的 定金 。
而且,具有预付款性质的 订金 ,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在 定金 或 约定不予退还费用 的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么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要么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承受定金或订金的损失。因此,提醒购房者慎签《房屋认购协议书》,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 定金 方式还是 订金 方式,有没有 另有约定 。
(2)填写合同文本空白处的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列出了24条,其中有许多空白和选项需要双方当事人选择和填写。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和填写相关内容时一定要认真审慎地对待。
第一、合同开始的双方当事人项。关于 出卖人 和 买受人 的所有资料都要完整填写,不可有空项。如果出卖方有 委托代理机构 或买受人有 委托代理人 ,除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外,还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理未成年子女(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须具备经公证的代理买受人是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证明文件。
第二、合同第一、二两二条中的所有填空均应填写。填写的内容要与审查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应文件的内容、时间、文号相一致。
第三、合同第三、四、五条在审查和填写时需要注意的是要结合所买房屋的实际状况弄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概念和相互关系,具体了解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是否合理合法,分摊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的。对合同约定的面积一定要心中有数,对收房时可能发生的面积上的变化要预先有防范,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合同第八、九条是有关商品房交付问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交付期限应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取得为准。遇有特殊情况需告知买受人的,一般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告知。按逾期交房的时间分别处理的时限通常以60日划分。确定违约金的比例要适当,如果定得太低,就可能影响其约束力。其他条款涉及违约金的,也应考虑这方面问题。
第五、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中,除明确水、电、暖于入住时正常开通外,其他如燃气、电话、宽带网等,如有可能也应作出明确约定。
第六、第十七条中有关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问题,根据物权法规定,其使用权和收益权应归物业的全体业主所有,不经业主同意,出卖人无权使用。
在合同的选项的填写时,除以上提到的事项外,还有不少需要注意的问题。为稳妥起见,购房者最好还是请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为自己把关。
(3)合同附件不能忽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外,还包含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和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一般附在买卖合同的最后,容易被购房者所忽视,而被不法开发商所利用。事实上,由于主合同只能采用法定的统一文本,所以合同的附件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以下几点必须提醒购房者注意:
第一、房屋平面图应标明每一个房间具体的尺寸以及墙体的宽度,还应标明阳台的大小、空调机位等具体的设备位置。如果上述内容不明确,则房屋平面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
第二、无论是房屋平面图,还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和装修设备标准,都应该使用准确的数字和具体的描述来表示其内容,而不应该使用概念化的词语。像 高级 名牌 精装修 这类词语就不应该在附件中出现,而应明确, 高级 具体是什么标准、 名牌 到底是什么牌子、 精装修 要达到什么装修效果。
第三、根据民事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受人完全可以不受格式条款的限制,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行使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权,在主合同之外,签定补充协议,以明确一些模糊概念,修正主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3、付款
(1)购房款
房价款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乘以建筑面积,或者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售价乘以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统一文本的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这一条只给出了购房者三种简单的选择,即: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其它方式。
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对资金尚不宽裕的购房者会有一定难度,而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也比较大。尤其是期房项目,当您把全部积蓄都交给开发商时,可以说主动权已经不在您手里了,如果将来房屋质量出了问题或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那您就相当被动了。
相对来说,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
(2) 住宅税费
根据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3) 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4、按揭贷款
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主要包括: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按揭的风险
按揭制度对三方都有风险。但是对购房者来说风险最大,这一方面是由于购房者的弱势群体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购房者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购房者在按揭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的购房者的贷款后,有可能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由于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有可能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房产商开发程序有可能违法,因而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有可能开发商在建工程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有可能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拍卖、执行,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银行有可能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由于按揭制度法律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所以律师的介入可保证当事各方的利益不被对方或第三方侵害。开发商和银行早已有各自的法律顾问,以保证他们各自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和申请按揭贷款时,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当事人可请求解除“按揭”贷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按揭”贷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的规定。
5、收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收房时的隐患往往是签约时埋下的。所以建议购房者签定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以避免收房时产生纠纷。另外,对于已经产生的收房纠纷,建议购房者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商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研究相应的对策,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6、产权证,作为房屋主人的凭证
(1)取得产权的重要性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所有人,可依法对自己的房屋行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权利人在房地产方面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租赁和抵押权、公民合法的继承权等,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侵犯。房屋可以买卖、租赁、赠与、交换、分拆、继承、抵押,遇到建设搬迁时可以得到补偿。
《城市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及时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商品房购买者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商品房所有权的取得是以房屋产权证的最后登记完成为准,即拿到了产权证,购房者才真正成为房屋的所有人。
(2)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开发商在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的主要义务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协助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的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购买商品房在规定期限内拿不到房产证,买房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卖房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上海购买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审查→签约→付款→按揭贷款→收房→产权
1、审查,购房的必要准备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2)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3)审查“五证”
(4)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被抵押
(5)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2、签约,慎重而稳妥的一笔
(1)慎签认购协议
(2)填写合同文本空白处的注意事项
(3)合同附件不能忽视
3、付款
(1)购房款
(2) 住宅税费
(3) 税收减免
4、按揭贷款
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主要包括: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5、收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6、产权证,作为房屋主人的凭证
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
二:税费的计算方式及相关政策
(一)住宅税费
根据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二):税费减免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2)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4)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5)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6)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1、审查,购房的必要准备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2)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3)审查“五证”
(4)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被抵押
(5)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2、签约,慎重而稳妥的一笔
(1)慎签认购协议
(2)填写合同文本空白处的注意事项
(3)合同附件不能忽视
3、付款
(1)购房款
(2) 住宅税费
(3) 税收减免
4、按揭贷款
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主要包括: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5、收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6、产权证,作为房屋主人的凭证
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
二:税费的计算方式及相关政策
(一)住宅税费
根据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二):税费减免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2)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4)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5)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6)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的税收要分别从房产面积、原卖方取得的及卖方和买方等诸多因素来确定应该缴纳的税收。现根据本人所了解的税收政策的情况剖析如下:
一、从房产面积来税,超过一定面积的房屋就不能确定为普通住宅,而税收政策对普通住宅有税收优惠政策,对普通住宅除营业税达到一年限外,其他就基本没有税收优惠措施。
二、从卖方角度来说应该缴纳的税收种类有:
1、营业税:按交易总价(交易总价过低,不得按当地确定定的最低计税为基础)的5%缴纳。同时还得缴纳以营业税为计税基础的城市维护建设说(重庆是直辖市,税率应该适用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占营业税额的3%,是否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这我对重庆的政策不了解,本人所处的省是要按占营业税额的2%征收的。也就是说营业税及其附加最低已占成总价的6%。
2、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有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销售不动产的差额(售价减去进价及合理费用)20%征收,也可以按按总成交价的1-3%简单方法征收。在1-3%的范围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3、土地增值税。也的按差额清算征收和按总成交价确定和带征收率征收。本地就是按成交价的2%带征的方法。
4、印花税。按销售房产合同的万分之五征收。...
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的税收要分别从房产面积、原卖方取得的及卖方和买方等诸多因素来确定应该缴纳的税收。现根据本人所了解的税收政策的情况剖析如下:
一、从房产面积来税,超过一定面积的房屋就不能确定为普通住宅,而税收政策对普通住宅有税收优惠政策,对普通住宅除营业税达到一年限外,其他就基本没有税收优惠措施。
二、从卖方角度来说应该缴纳的税收种类有:
1、营业税:按交易总价(交易总价过低,不得按当地确定定的最低计税为基础)的5%缴纳。同时还得缴纳以营业税为计税基础的城市维护建设说(重庆是直辖市,税率应该适用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占营业税额的3%,是否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这我对重庆的政策不了解,本人所处的省是要按占营业税额的2%征收的。也就是说营业税及其附加最低已占成总价的6%。
2、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有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销售不动产的差额(售价减去进价及合理费用)20%征收,也可以按按总成交价的1-3%简单方法征收。在1-3%的范围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3、土地增值税。也的按差额清算征收和按总成交价确定和带征收率征收。本地就是按成交价的2%带征的方法。
4、印花税。按销售房产合同的万分之五征收。
卖方各项应缴纳的税收相加最低也就达到9.05%了。
三、从卖方角度来说应该缴纳的税收种类有
1、契税:按总成交价的3%(有的省份也的4%和5%的,重庆的政策好象是3%。
2、印花税。按销售房产合同的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签订合同双方都是纳税义务人)
二项相加也得3.05%.
如果你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注明过户费用由购买方承担的话,那么你至少也得负担12%以上的税收,才能顺利地反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
这里只是对本地的现行房产过户税收政策,至于重庆的情况如何确定,还得以当地政策为准。但是差异一般不会过大。
提供你参考。
一、从房产面积来税,超过一定面积的房屋就不能确定为普通住宅,而税收政策对普通住宅有税收优惠政策,对普通住宅除营业税达到一年限外,其他就基本没有税收优惠措施。
二、从卖方角度来说应该缴纳的税收种类有:
1、营业税:按交易总价(交易总价过低,不得按当地确定定的最低计税为基础)的5%缴纳。同时还得缴纳以营业税为计税基础的城市维护建设说(重庆是直辖市,税率应该适用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占营业税额的3%,是否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这我对重庆的政策不了解,本人所处的省是要按占营业税额的2%征收的。也就是说营业税及其附加最低已占成总价的6%。
2、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有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销售不动产的差额(售价减去进价及合理费用)20%征收,也可以按按总成交价的1-3%简单方法征收。在1-3%的范围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3、土地增值税。也的按差额清算征收和按总成交价确定和带征收率征收。本地就是按成交价的2%带征的方法。
4、印花税。按销售房产合同的万分之五征收。...
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的税收要分别从房产面积、原卖方取得的及卖方和买方等诸多因素来确定应该缴纳的税收。现根据本人所了解的税收政策的情况剖析如下:
一、从房产面积来税,超过一定面积的房屋就不能确定为普通住宅,而税收政策对普通住宅有税收优惠政策,对普通住宅除营业税达到一年限外,其他就基本没有税收优惠措施。
二、从卖方角度来说应该缴纳的税收种类有:
1、营业税:按交易总价(交易总价过低,不得按当地确定定的最低计税为基础)的5%缴纳。同时还得缴纳以营业税为计税基础的城市维护建设说(重庆是直辖市,税率应该适用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占营业税额的3%,是否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这我对重庆的政策不了解,本人所处的省是要按占营业税额的2%征收的。也就是说营业税及其附加最低已占成总价的6%。
2、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有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销售不动产的差额(售价减去进价及合理费用)20%征收,也可以按按总成交价的1-3%简单方法征收。在1-3%的范围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3、土地增值税。也的按差额清算征收和按总成交价确定和带征收率征收。本地就是按成交价的2%带征的方法。
4、印花税。按销售房产合同的万分之五征收。
卖方各项应缴纳的税收相加最低也就达到9.05%了。
三、从卖方角度来说应该缴纳的税收种类有
1、契税:按总成交价的3%(有的省份也的4%和5%的,重庆的政策好象是3%。
2、印花税。按销售房产合同的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签订合同双方都是纳税义务人)
二项相加也得3.05%.
如果你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注明过户费用由购买方承担的话,那么你至少也得负担12%以上的税收,才能顺利地反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
这里只是对本地的现行房产过户税收政策,至于重庆的情况如何确定,还得以当地政策为准。但是差异一般不会过大。
提供你参考。
商品房本身是一种商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因其成交过程时间长,价格高,手续繁琐等特殊性,以致买卖双方经常产生一些纠纷。这主要是购房者缺乏基本购房知识,现根据一些卖房人的购房经历,讲述一下六大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流程:审查→签约→付款→按揭贷款→收房→产权
目前住宅需要缴纳的税费有3种: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契税:只以面积和购买次数为分界,任何时候不可免征。首次买房:90平以下,1%;90-140平,1.5%;140以上3%,如果二次以上购房,任何面积都是3%。
营业税: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房本满5年,免征;不满5年,全额征收,5.6%。140以上的非普住宅:不满5年,全额5.6%;满5年,差额*5.6%。(差额=现网签价格-原始购买价格,原始购买价以购房发票或契税票价格为准,房本日期是否满5年,以房产证填发日期或契税票的填发日期,两者可以日期先者计。)
个人所得税:只以房本是否满5年、卖方是否唯一为分界,与面积无关。不满5年:1%;满5年且卖方在京以家庭为单位是唯一住房,则免征;如果满5年但非唯一住房则依然要交1%。(卖方是否唯一住房界定应注意:a、指的是在北京拥有的,外地住房不计此列。b、是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单位来计算 c、只计住宅,商业或办公用房不计此列。
流程:审查→签约→付款→按揭贷款→收房→产权
目前住宅需要缴纳的税费有3种: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契税:只以面积和购买次数为分界,任何时候不可免征。首次买房:90平以下,1%;90-140平,1.5%;140以上3%,如果二次以上购房,任何面积都是3%。
营业税: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房本满5年,免征;不满5年,全额征收,5.6%。140以上的非普住宅:不满5年,全额5.6%;满5年,差额*5.6%。(差额=现网签价格-原始购买价格,原始购买价以购房发票或契税票价格为准,房本日期是否满5年,以房产证填发日期或契税票的填发日期,两者可以日期先者计。)
个人所得税:只以房本是否满5年、卖方是否唯一为分界,与面积无关。不满5年:1%;满5年且卖方在京以家庭为单位是唯一住房,则免征;如果满5年但非唯一住房则依然要交1%。(卖方是否唯一住房界定应注意:a、指的是在北京拥有的,外地住房不计此列。b、是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单位来计算 c、只计住宅,商业或办公用房不计此列。
定金 首付 审贷 部分房款 审税 签贷款合同 过户 交房 契税3% 其他小税费2000元左右
广州羊城通打折优惠怎么计算
广州羊城通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公共交通支付方式,并设有打折优惠以鼓励使用。具体计算规则如下:在一个自然月内,使用同一张羊城通卡乘坐公交或地铁,累计达到15次后,从第16次起每次乘坐均可享受票价6折的优惠。这一优惠政策的计算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独立计算,不累积至下月。
羊城通是由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运营的一种交通储值卡,该公司是直属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羊城通的使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广州市内的公共汽车、计程车、地铁和渡轮等多种交通工具。此外,市民还可以在OK便利店和711便利店等指定商户使用羊城通进行付款结算,进一步提升了其便利性。
羊城通的优惠政策不仅减轻了市民的出行负担,还促进了绿色出行方式的推广。通过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有助于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环境污染。同时,羊城通作为广州市内广泛使用的电子支付工具之一,也为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羊城通是由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运营的一种交通储值卡,该公司是直属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羊城通的使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广州市内的公共汽车、计程车、地铁和渡轮等多种交通工具。此外,市民还可以在OK便利店和711便利店等指定商户使用羊城通进行付款结算,进一步提升了其便利性。
羊城通的优惠政策不仅减轻了市民的出行负担,还促进了绿色出行方式的推广。通过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有助于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环境污染。同时,羊城通作为广州市内广泛使用的电子支付工具之一,也为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如何计算买商品的折扣?
各大超市经常会有打折促销活动,原价多少钱,折后价多少钱,打几折要按乘法公式计算
例如:840×0.6=504(元)
答:原价840元,折后价504元。直接省下336元。
例如:840×0.6=504(元)
答:原价840元,折后价504元。直接省下336元。
网购商品的退货率是怎么计算的?
退货率的计算方式:退货率 = (退货总数量 / 出货总数量) × 100%。这一指标是衡量产品在销售后因各种原因被退回的频率。一个较低的退货率通常意味着产品品质更可靠,用户满意度更高。例如,假设商店售出商品A 1000件,退货5件;售出商品B 200件,退货20件。则商品A的退货率为0.5% (5 ÷ 1000 × 100%),商品B的退货率为10% (20 ÷ 200 × 100%)。退货率通常按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全年来统计。作为电商平台客户满意度和产品质量的关键指标,高退货率可能会压缩企业利润空间,严...
折扣怎么计算
折扣=最终付款物品价值 计算复杂的情况,可以先假设你买了多少钱的东西#8194举例说明1假如今天商场败家了,五一的活动是买199减80,折扣是多少?很简单,我们先假设买了199的东东套入公式折扣=19980199。原价×折扣数=折扣后价格 说明如果是五折或其他单数折的话,折数%就变成了50%或其他折扣促销是一把“双刃剑”,它的作用机制客观效应具有两面性好的方面来说,折扣促销由于给消费者以较明显的价格优惠,可以。打折的计算公式为商品原价×折扣率=商品折扣后价格举例说明如下1比如原价100元,打九八折,求折后价...
发生现金折扣时,折扣金额是怎样计算的?
现金折扣的比例是由收款方规定的,例如: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意思就是10天里面付款优惠2%,20内付款优惠1%,30天内付款无优惠现金折扣在分录里记在财务费用里...
销售和折扣的计算公式和概念有那些
1、满100送50,相当于花100元现金,买了150元商品,即100/150=6.7折如原扣率为25%,原利润为25元,供应商结算额为75元。参加活动后,供应商结算是以含券销售额来计算的。假设扣率25%不变,供应商可结150*(1-25%)=112.5元,但这150元的销售里券占了50元,现金只有100元,所以商场还要倒贴12.5元,这样就亏了。所以要提高扣率。按100元现金,商场保证得25元,供应商得75元倒推:75/150=0.5,商场扣率要到50%,才能保证扣下的75元中,除去50元的券,商场还有25...
怎么样计算一组货品折扣的平均折扣?例:折扣0.68,0.7,0.8,平均折扣为...
计算一组货品折扣的平均折扣,需要采取一种简单的数学运算方法。以给出的折扣0.68、0.7、0.8为例,要找到这组折扣的平均值。计算过程如下:将所有折扣相加,即0.68 + 0.7 + 0.8 = 2.18。接着,将总和2.18除以折扣数量3,即2.18 ÷ 3 = 0.726666667。因此,该组货品折扣的平均折扣为0.726666667。通过上述步骤,我们可以得到一组货品折扣的平均折扣。对于任何一组折扣,只需要将所有折扣相加,然后除以折扣数量即可得到平均折扣。例如,如果有一组折扣为0.55、0.6、0....
折扣如何计算
现价要240元.算法是300*0.8=240元.原价*打折数(打8折就是0.8 打2折就是0.2.***)=现价.这样可以么?(100+5.5)/(110+7)=0.9,打了9折...
商业折扣有哪些计算方法?
折扣的三个公式(现价原价折扣公式)第一种情况,先算满218送260的折扣。折扣公式为:商品付出的现金额(218)元/商品的总原价(218+260=478)=0.46即4.6折,剩下的60元券分三天使用,每次20元00送20。如果消费者正好买100元东西,则享受8.3折优惠,如果买199元,则为9.1折。也就是说,在满1第一种情况,先算满218送260的折扣。折扣公式为:商品付出的现金额(218)米/商品的总原价(218+260=478)=0.46即4.6折,剩下的60米券分三天使用,每次20米00送20。如...
如何计算折扣率
折扣率=(售价-市场价)÷售价x100%。商业服务折扣是为了更好地与买家长期保持长期合作而支付的成本。折扣通常用于价格。根据原价,扣除按折扣率计算的折扣后,获得新价格。这个价格通常被用作交易价格。以上是如何计算折扣率的相关内容。折扣率介绍折扣率、折扣扣除与原数的比例。折扣是市场销售企业将价格转让给买方,分为商业服务折扣和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市场销售企业为鼓励家尽快支付的折扣。一般来说,为了更好地少付贷款,购物者通常会提前付款。中国中国的会计准则,卖方需要在会计中计算应收账款(即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然后产生的...
债券价值三种计算公式
债券价值评估的计算公式;1、债券价值=目前每个未来期间的利息收入价值+本金的目的价值在未来或销售价格提前出售2、折扣率:根据此类风险投资的当前市场利率或投资者所需的必要税率3、债券的基本要素包括:债券面值,优惠券率,利息支付方法和债券到期日。4、有三种类型的债券估值模型:平静的债券,纯折扣债券和流通债券的价值。5、普尔债券。债券是债券,其中利息在此期间平均支付。付款频率可能是每年一次,半年或季度。6、纯折扣债券。纯折扣债券是指承诺在某个未来日期以面值支付的债券。这种债券也被称为“零优惠券”,因为买方无法在到...
已知折扣和便宜的价钱求原价的计算公式
1. 打折后的价格除以折扣率等于原价。例如,如果一件上衣打八五折后的价格是272元,那么这件上衣的原价是:2. 272元 ÷ 85% = 320元。3. 现价与原价之间的差额可以通过原价减去现价来计算:4. 320元 - 272元 = 48元。5. 因此,这件上衣的现价比原价少了48元。6. 我在这里帮助你,支持你成为更好的自己。加油,未来充满无限可能!...
优惠25个点怎么计算
1. 25%的折扣如何计算?2. 25%等于二五折,即2.5成。3. 二五折意味着商品以原价的25%出售。4. 换句话说,购买商品时可以享受25%的折扣。5. 25%的折扣可以通过将原价乘以0.25来计算。6. 例如,如果商品原价为100元,25%的折扣就是25元。7. 优惠25%则意味着原价减去25%的部分。8. 具体来说,原价100元的商品,优惠25%后的价格是75元。...
品牌折扣女装分份有计算公式吗
衣服打折的计算公式为折扣=(X-(X/N)×A)/X。以“满200元返100元”的活动为例,X代表消费金额,而公式中的N和A需要根据活动数额带入计算,打几折就是乘以十分之几。如果说一件衣服没打折的时候是100块钱,人家给你打8折。这件衣服的价钱就是拿衣服原有的价钱100乘以打折的0.8等于80。如果这件衣服是50块钱,然后又是打5折的话:就是50乘以0.5等于25块,以此类推。...
反券折扣率的计算
只能给你说个大概了,因为很多商家虽然给你的返券但大多有限定用途,不能和现金相比。折扣率=200/(200+118)=63%为什么要这样计算呢?因为给你提供了318元的产品只收你200元。...
甜甜家去年五个月购书的书费是420元照这样计算一年的购书费是多少元...
420÷5x12=84x12=1008(元)答:一年的购书费是1008元。420÷5×12=84×12=1008元答:照这样计算一年的购书费是1008元。...
多个店铺商品优惠后合计金额为负数,怎么计算优惠均摊
商品分摊金额=当前商品单品基准价*数量/(订单中全部商品单品基准价*数量)之和*优惠金额。如:1、A商品单品基准价为150元,有150-100的总价促销和150-30的店铺优惠券。2、B商品单品基准价50元,凑单支持每满200-30的京贴活动。3、A商品先使用店铺优惠后,剩余20元,再继续使用京贴,则会出现订单实付金额为负数(20-22=-2)的情况,此时会按订单剩余实付金额作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进行抵扣,故此订单优惠后价格为0元。4、凑单B商品,订单的优惠仍按比例分摊计算。5、优惠计算:(150-100-3...
折扣怎么算用计算公式
在购物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商品打折的情况。为了计算打折后的价格,我们需要掌握几种基本的计算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原价乘以折扣除以10。例如,如果原价是70元,打三折,那么计算方式就是70乘以3再除以10,结果是21元。这种方法简单易懂,适用于各种折扣情况。第二种方法是原价乘以折扣再除以10。例如,如果原价是40元,打五折,那么计算方式就是40乘以5再除以10,结果是20元。这种方法同样易于理解和操作。第三种方法是原价乘以折扣的十进制形式。例如,如果原价是100元,打一折,那么计算方式就是100乘以0.1,结果是...
柴油专用联名卡优惠怎么计算:假如加1000升油优惠多少积分在卡里_百度知 ...
加一升柴油积1分,加1000升油有1000积分在卡里。累积阶梯:分五个阶梯,每季度累积。达到累积阶梯加油量按照对应优惠比例计算优惠,单笔加油量出现跨累积阶梯时按就高标准计算优惠。积分换算后,按消费金额给予相应比例的优惠积分,1积分折算人民币1元。 柴油联名加油卡是由中国石化发行的行业联名卡,仅限于加注柴油,须限制车牌号码、设置密码,可在全国范围内享受中国石化针对柴油联名加油卡制定的各类营销活动。具有一卡在手、全国加油、全国优惠的特点。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柴油专用联名卡,分为个人单用户卡和单位单用户卡,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