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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界定基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依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源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的界定基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依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

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源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如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措施。

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减低税率政策)及减半征税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自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此公告,以前规定与此公告不一致的,按第23号公告规定执行。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并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对于采取查账征收或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可享受优惠政策。新办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按照减半征税政策预缴税款。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第八条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暂不适用小型微利适用税率的规定,自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规定为20%。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小型微利企业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需将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对于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税务总局明确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特此公告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我们制发了此项《公告》。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四、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五、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六、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个体工商户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

一、个体户税收政策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政策如下: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5、下岗职工从...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早知道!

各位朋友好,我是Q会计,曾就职于一家营收规模5-10亿的民营制造业公司担任会计。在工作中,我不断学习财税知识,归纳总结遇到的问题,希望对同行有所启发。近期,一位常与公司有业务结算的自然人朋友咨询,注册个体工商户是否会涉及更多税费,以及是否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我将整理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供参考。 增值税政策 1.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2.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此政策至2027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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