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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退伍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10
发表时间:2025-08-20 17:23:48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公告,延长了某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这些政策旨在支持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创业和就业,具体规定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等文件中。现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自2019年1月1日起,退伍军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现该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是具体的优惠政策:
1. 自主就业的退伍军人可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抵扣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 企业如果招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并与之签订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的退伍军人人数,以每人每年最高9000元的定额标准,扣减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注意:
- 如果当年的税费不足以扣减,则不能延续至下一年度。
- 每位退伍军人只能享受3年的优惠。如果之前未享受过该税收优惠政策,或者享受时间不满3年,可以继续享受直至3年期满。
3. 当税收优惠金额足以抵扣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时,该优惠只能用于抵扣分支机构的所得税,不能抵扣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
4. 税收优惠的计算方式为:企业应减免税金额 = 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 / 12 * 具体定额。以每人每年最高9000元为例,如果某人在2月份签订了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当月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那么减免税总金额的计算方式为:11/12 * 9000 = 8250元。
5. 企业需要留存以下备查文件:退役军人证原件、劳动合同副本、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本年度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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