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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2023 最新规定如下 - 探其财税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55
发表时间:2025-04-23 19:56:17

2023年个税优惠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1. 股权激励优惠政策

    • 内容:居民个人取得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股权激励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 沪港通、深港通投资税收优惠

    • 内容: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以及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 疫情防控相关税收优惠延续

    • 内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4. 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条件: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5.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 内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6.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

    • 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 内容: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7. 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税收优惠

    • 内容: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选择按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两者不得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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