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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优惠劵说明书 - 优惠网

【优惠券过期了消协规定】 法律分析: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优惠券仅限本人使用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五条...

优惠券过期了消协规定

法律分析: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优惠券仅限本人使用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案中当事人印制的储值卡及现在市面上好多发行的以盈利为目的,为吸引顾客到店中消费的卡、券完全符合以文字及相关图片的书面有形形式,是一种以商业广告为手段,向他人发出“充值200元,赠送20元,凭此卡可享受贵宾特别优惠,特价技术项目不打折,外卖产品打八折?”的邀请,其内容可以视为要约,应当认定为合同的表现形式。

报账用了优惠券和票价不一样

将相应的折让或优惠事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可以根据优惠后的价格的发票直接进行账务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邀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经营者发放电子优惠券是其营销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吸引客源、让获得电子优惠券的消费者向其发出邀约,进而与其进行市场交易,因此,发放电子优惠券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电子优惠券的发放是经营者的无偿让利行为,使消费者购买同样货物可少付货款,相当于消费者的财产消极增长,因而电子优惠券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经营者向消费者发放电子优惠券是一种财产赠与的行为。出于稳定客源的考虑,在赠与电子优惠券的时候,经营者对获取人一般会设置相应的条件,即关注公众号、注册成为会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据此,经营者发放电子优惠券行为为符合附义务赠与的法律规定,该行为是附义务赠与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选择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取知识权、受尊重权、和尊重权。如果商家的优惠券不优惠,将会涉嫌欺诈,而欺诈和诈骗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
根据《民通意见》第68条,欺诈的构成要件是
①一方故意(双重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
②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欺诈与错误具有因果关系);
③对方因错误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认识错误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间有因果关系);
④欺诈具有不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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