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券过期了消协规定
法律分析: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购置税减半后有4S店加价,针对这一情况消协作何表示?
对于这个情况的出现,那么消费者协会表示这是属于商家的个人行为,并不属于违法,按照我的看法来说,这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商家对于自己的商品肯定是有决定这个价格的一个权利,并且他推出了这个优惠政策之后,并且给这个汽车升了这个价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很多的行业都会采取这个措施,防止自己的成本损失过多而做的一个措施
决定价格权利和选择权
那么消费者协会说这个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属于个人行为,我的看法也是不违法的,为什么这样说呢?那是因为商家卖这个商品它有决定价格的权利,这是他的个人行为,就像我们买东西一样,我们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那么我们有决定这个价格的权利,那么消费者也是有这个选择权的,因为买卖都是自由的,都是双方自愿的,并不是强买强卖,所以说这个商家使用这样的方式去提升这个汽车的价格,那么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不购买,都是自愿的,所以说也不存在什么欺骗的行为,并且这个汽车提升了价钱之后,你如果认可他这个价钱的话,那么你就可以去购买,你如果不认可的话你也可以不买
正常操作
可以说这种情况的出现对于很多行业来说都是正常的操作,因为很多的行业为了吸引消费者来自己家店铺里面进行消费的话,都会推出很多的优惠政策,而且他们又为了不让自己的成本过高,让自己损失太多的利益,不会将自己的商品提升这个价格,这样的话就能够吸引很多的用户,并且不会让自己损失太多的利益,所以说这个操作,在这个市场上都是很正常的操作
总的来说,那么消费者协会说这是属于商家的个人行为,我也是觉得是个人的行为,并不涉及违法,毕竟商家有决定价格的权利,那么消费者有对于这个商品的购买或者不购买的这个选择的权利,双方的买卖都是自愿的,并没有强买强卖,所以说并不存在什么欺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