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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优购房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10
发表时间:2025-10-23 12:32:14
工业园区优购房政策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由电脑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房源作为优购房。申请对象需在园区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开发企业及销售人员需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优购房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管理平台。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家庭在苏州大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已网签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如申请人家庭有已网签房产信息,须在3日内提供该房产已登记且已转让的证明材料。管理平台还核实申请人的社保或个税信息,申请人需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销售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并保存符合条件的学历截图。销售人员将申请人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学历截图和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园区人才办对已上传的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园区规建委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园区规建委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优购房申请人根据选房顺序依次选购住房。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果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园区规建委备案。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对外公开销售所有剩余房源。符合条件的优购房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的,可与其他意向购买人共同参与剩余房源选购。优购房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吴中区优购房政策根据《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房源面向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定向优惠出售,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0%-30%不等的折扣奖励。目前首批房源位于太湖新城板块,预计于2019年下半年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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