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一次性奖金适用优惠税率
法律主观: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包含哪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包含了:(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3)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二、年终奖计税方式是怎样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1)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年终奖个税税率是多少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1、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2、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3、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4、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5、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6、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7、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法律客观:
最新一次性奖金扣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年终奖优惠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年终一次性奖金优惠税率
法律主观:
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说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标准是要看是否达到缴纳个税的标准,达到了,再按以上标准进行缴纳个税,如果没有达到,就不需要进行缴纳了。
法律客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具体计税情况分以下两种:情况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陈的年终奖金为2.4万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万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45=2340(元)。情况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月工资);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陈年终奖1万元,当月工资3000元,则10000-(3500-30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