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如何计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线生产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税率政策,对于按优惠税率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
B=A×[(减半项目所得×50%)÷(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A和B的孰小值
其中,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第1行到第28行的优惠金额,不包括免税行次和第21行。
下面,以小型微利企业为例说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方法。企业选择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据此类推。
例1: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400万元
其中300万元是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种植项目所得
甲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为0,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甲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例2: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1000万元
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200万元
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100万元
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乙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例3: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500万元
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50万元
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300万元
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丙公司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有2种处理方式,计算结果如下:在例1、例2情形下,企业应选择同时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例3情形下,企业不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只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免税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以享受最大优惠力度。
《公告》明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线生产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税率政策,对于按优惠税率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
B=A×[(减半项目所得×50%)÷(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A和B的孰小值
其中,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第1行到第28行的优惠金额,不包括免税行次和第21行。
下面,以小型微利企业为例说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方法。企业选择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据此类推。
例1: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400万元
其中300万元是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种植项目所得
甲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为0,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甲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例2: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1000万元
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200万元
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100万元
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乙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例3: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500万元
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50万元
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300万元
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丙公司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有2种处理方式,计算结果如下:在例1、例2情形下,企业应选择同时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例3情形下,企业不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只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免税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以享受最大优惠力度。
什么是减免税税收优惠
减免税税收优惠
减免税税收优惠是指政府为了鼓励某些特定行业、项目或企业的发展,以及促进社会经济特定领域的繁荣,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
详细解释:
1. 定义与目的:减免税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对特定对象实施税收减免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这种优惠政策的目的是激励企业投资、扩大生产、技术创新,或是支持某些特定行业的发展。
2. 优惠形式:减免税优惠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直接减免一定比例的税款、免征某项税收、提高起征点等。这些优惠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地区或政策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设置。
3. 实施效果: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增加企业的现金流,从而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研发创新、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市场拓展。同时,对于鼓励性行业的支持,也有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此外,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等社会目标也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减免税税收优惠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繁荣和产业结构优化。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首先,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可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优惠,且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可免征所得税两年。
其次,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第三,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第四,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第五,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第六,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第七,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第八,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最后,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首先,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可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优惠,且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可免征所得税两年。
其次,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第三,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第四,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第五,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第六,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第七,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第八,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最后,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