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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优购政策细则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9
发表时间:2026-03-19 15:29:16
政策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6月6日发布了一项关于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的操作办法。该办法旨在贯彻苏州市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文件精神,确保人才能够优先购买商品住房。

房源提供:

开发企业需在项目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通过电脑随机抽取,提供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优购房源。

购房申请:

申请对象需满足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条件。如因住房转移造成无自有住房的情况,需满两年后方可申请。每个家庭仅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指定销售现场申请优购房。

资格核实:

开发企业及销售人员需在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录入申请人家庭信息。管理平台将核实申请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社保或个税信息及学历信息。申请人需在3日内提供已登记且已转让的证明材料。如不符合条件,申请流程将自动终止。

复核公示:

园区人才办将对上传的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园区规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资格。

集中选房:

开发企业需确定选房顺序并公示。优购房申请人将根据选房顺序选购住房。选房结果需报送园区规建委备案,且开发企业可对外公开销售剩余房源。

其他规定:

申请人家庭通过隐瞒、虚报等方式骗取优购房资格,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不再受理其优购房申请。开发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将被暂停网签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多次违反的,将暂停受理该开发企业园区项目预(销)售许可申请。

优购房销售管理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区规建委和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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