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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新办福利企业需要哪些手续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87
发表时间:2025-03-28 15:35:14
1、申办福利企业申请书、所在县(市、区)、市(州)民政局批文;
2、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3、企业出具的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
4、在提出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5、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合法有效的全部全部残疾职工劳动合同副本(要求合同期为一年以上,有明确起始和结束日期);
6、在提出认定申请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凭证(工资卡应提供帐号、开户行及开户人,银行存折应提供复印件);
7、经县级以上医院残疾状况鉴定书,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职工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
8、在职职工总数证明材料及残疾职工岗位说明书;
9、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手册、企业职工名册(残疾职工需注明);
10、当地民政部门依照建设部、民政部、中残联联合发布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88]建标字第204号)文件规定标准,出具的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证明;
11、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后的《吉林省福利企业认定表》(一式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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