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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67
发表时间:2025-03-22 21:47:04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如下:

一、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才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依法与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确保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工作。

  • 单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且人数超过10人。

  • 单位需按月为每位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 单位需通过银行向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单位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安置残疾人单位聘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同样需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确保残疾人在单位实际工作,即可按照原政策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此公告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以上条件及政策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减轻单位税收负担,同时鼓励社会关注及帮助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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