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在增值税发票上如何体现
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账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售价、折扣额可分两行开具,也可以直接将单价降低开具。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账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售价、折扣额可分两行开具,也可以直接将单价降低开具。
折扣销售怎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一张发票上并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能减除,全额交税。
举例
原价117元折扣1.7元,开票时,117元开票时列一栏,1.7元折扣再列一栏。并标明内容。不能直接列个差额在发票上!
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能减除,全额交税。
举例
原价117元折扣1.7元,开票时,117元开票时列一栏,1.7元折扣再列一栏。并标明内容。不能直接列个差额在发票上!
企业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应当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记账,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