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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房产局详解保障性租赁住房惠民政策】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要任务。1月27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倾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3月23日,市房产局就政策如何落实、推进,有啥优惠,哪些人可以受益,作了详细的解读。...【问一下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有哪些?应该注意什么?】 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建设用地优惠:行政划拨:保障性住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其建设用地通常由政府实行行政划拨,这意味着开发商在获取土地时无需支付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从而降低了建设成本。税费减免:多项税费优惠: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会给予开发商一...

太原市房产局详解保障性租赁住房惠民政策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要任务。1月27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倾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3月23日,市房产局就政策如何落实、推进,有啥优惠,哪些人可以受益,作了详细的解读。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予以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参与实施、多渠道筹集房源、多路径资金筹集,利用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筹集方式包括新建和改建两种:可通过新增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工业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回购存量房源用于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新建租赁住房;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以及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住房改造为租赁住房。

土地政策优惠力度大

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4 1”的土地优惠政策,其中“4”为利用4类土地建设,“1”为利用闲置房屋改建。

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可通过自建、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利用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利用工业用地建设,报经批准后,产业功能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可提高到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允许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非居住存量土地,通过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仅部分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可将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利用新增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其中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的,可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收取。

利用闲置房屋改建,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资金奖补支持很给力

在资金奖补政策里,企业自筹10%到20%,金融机构支持约60%,租赁试点资金奖补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补助20%到30%。

项目建设资金的20%至30%,享受租赁试点资金奖补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新建类项目(含回购类项目)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75元标准给予奖补;改建类项目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企业可享受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省级补助资金。

企业还可由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约60%的项目建设资金贷款。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由金融机构提供最长贷款支持,期限最长可达25年,贷款利率较开发贷低2至3个百分点以上,以及通过债券、信托基金等提供支持,比例约占60%。

在税费支持方面,租赁企业使用简易计税,增值税由5%降为1.5%,企事业单位向个人、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按4%征收房产税;在规费减免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收取;纳入我市年度任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来源:太原日报

问一下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有哪些?应该注意什么?

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建设用地优惠

    • 行政划拨:保障性住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其建设用地通常由政府实行行政划拨,这意味着开发商在获取土地时无需支付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从而降低了建设成本。
  2. 税费减免

    • 多项税费优惠: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中,会给予开发商一定的税费减免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以进一步降低建设成本。
  3. 销售价格限制

    • 政府定价: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通常远低于同区域的市场商品房价格,确保中低收入家庭能够负担得起。
  4. 贷款与金融支持

    • 优惠贷款政策: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在申请贷款时可能享受到比市场商品房更优惠的利率和更灵活的还款方式。

在申请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资格审核

    •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通常包括收入、资产、户籍等方面的限制。
  2. 购房流程

    • 遵循规定流程:按照政府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购房,确保购房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 房屋质量

    • 关注房屋质量:虽然保障性住房价格优惠,但购房者仍需关注房屋的质量问题,确保所购房屋符合居住安全标准。
  4. 后续管理

    • 遵守管理规定:入住后,购房者需遵守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规定,如不得擅自转租、转售等。

综上所述,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旨在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但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

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简介

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范围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增值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契税方面。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免征契税;
(六)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于2008年1月1日前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捐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经济适用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增值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印花税方面。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契税方面。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四、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以下相关政策自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印花税方面。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三)契税方面。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四)土地增值税方面。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营业税、房产税方面。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五、享受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税收优惠政策中提及的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货币补贴标准等须符合国发[2007]24号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
(二)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件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保障性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收入为中低层的住房困难的家庭,有着限定的标准和限定的价格。并且,保障性住房的税收标准与商品房也有所区别,保障性住房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保障性住房的税收到底有哪些优惠?

一、契税

1、个人购买经适房,契税的征收是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减半。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适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3、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4、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改造型安置房的,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型安置房,契税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

5、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二、土地增值税

1、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使用税

1、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 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四、印花税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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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网上查阅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这里面详细的规定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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