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优惠政策
龙江县为了吸引境内外投资者,推动经济全面发展,特别制定了系列优惠政策。首先,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500万元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增值税不在此列),在5年内,企业已缴工商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将由财政部门予以扶持,投资额度不同,扶持比例从100%递减到50%。同时,对于1000万元以上收购国有或集体企业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注销原企业契税等额扶持,并在3年内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的扶持。
高科技或专利项目以及环保新建项目在建设期间可免收企业所得税。工业园区项目和新上项目优惠期过后,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将全额分配给乡镇。对乡镇新投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3年内按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扶持,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可根据贡献给予额外奖励。
土地使用方面,外商投资园区基础建设将优先保障用地,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有特殊优惠,如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等。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可采取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式供地。在税收方面,生产加工型企业根据不同规模享受减免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此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大型企业,可直接进入工业园区,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负责。对于贡献特别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可终身享受副县级待遇,并获得一次性奖励。
扩展资料
龙江县,隶属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是齐齐哈尔市的下辖县。龙江县地处大兴安岭南麓与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境内山峰耸峙,江河蜿蜒,阡陌纵横,沃野千里,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是全国著名的玉米产区,粮食生产百强县之一,绿色食品生产先进县:是黑龙江肉羊第一大县,东北细毛羊养殖基地县,所辖的景星镇已经成为黑龙江省肉牛第一镇;是黑龙江省西部、吉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之间的交通要道,碾北公路、龙甘公路、齐乌公路、龙景公路、滨洲铁路横穿全境,与周边县区连接的公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
青州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青州经济开发区提供了丰富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投资和促进企业发展。以下是主要的优惠政策概览:
1. 对于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新建生产性企业,投产后5年内,地方税收的50%将被奖励;高新技术项目将享受60%的税收奖励。
2.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服务业企业,如经营期达10年以上,前3年将按地方税收的30%给予奖励。
3. 投资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期15年以上的,5年内将享受40%的地方税收奖励。
4. 从事种植、林果、畜牧和水产养殖的投资者,8年内将按60%的比例享受地方税收奖励。
5. 对于兼并或收购原有企业,新增税收将根据行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原有企业税收基数会考虑在内。
6. 奖励自项目投产开始计算,由税务部门审核后,由市招商办公室确认并由财政部门兑现。
7. 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建设项目按特定文件执行,中介服务收费不超过上级最低标准的50%。政府对部分行政收费有最低征收要求。
8. 用地优惠包括:高额投资生产项目的土地费用优惠,以及土地出让金返还奖励。特定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国有荒地的投资者也有税收返还或租金减免。
9. 对于具有重大经济推动作用的项目,如高新技术项目和境外资金大项目,政策可进行一事一议,提供更灵活的优惠。
青州经济开发区的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创造一个有利于投资的环境,鼓励企业扎根并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
扩展资料
青州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7月,经过六年的建设和发展,如今的青州经济开发区,已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隆起带、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城市建设的次中心。2008年7月6日,在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理论研讨会上,青州市以第87名的成绩,重新跨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行列!青州重进百强,也是对经济开发区发展的充分肯定。可以说:青州经济开发区的崛起,带动了青州工业经济的振兴,促进了青州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