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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双软认证”的认定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58
发表时间:2025-03-07 11:10:59
双软企业是指持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我国重视计算机软件产业,为鼓励其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优惠政策,优化了软件企业发展环境。为了确保企业资质,国家规定,仅在获得软件产品证书并完成国家软件企业认定后,企业才可享受免税、重点扶持等优惠。因此,软件企业应积极申请这两项认证。由于认证流程复杂,文件准备量大,软件企业通常会寻求专业代理机构协助,以提高效率。

软件企业可享优惠政策如下:企业工资与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明确,为软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包括: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至少拥有1项自开发或自有的软件产品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50%;具备必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确保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研究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的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产品指提供给用户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软件产品登记后,可享受优惠政策,如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超过3%的税负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有效期五年,到期后可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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