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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销售折扣、折让与销售退回的帐务处理?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4
发表时间:2026-03-05 09:29:47
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已经折让后的实际售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折扣也称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给予的现金折扣)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退回销售退回,是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销售退回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按照计入“发出商品”等科目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应按计划成本或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并计算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已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如果该项销售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在退回当月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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