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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人才购房新政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9
发表时间:2026-01-07 01:23:49

南京出台人才购房新政

南京于2020年11月7日正式发布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人才购房开辟了优先通道。相较于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新政有以下几个显著的新变化:

一、适用范围扩大

  • 各类人才均适用:新政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纳入政策范围,实现了人才类型的全覆盖。
  • 不限户籍: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进一步体现了南京对人才的开放和包容。

二、房源供应优先

  • 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新政规定,全市范围内的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人才在购房时享有优先权。
  • 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无论是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还是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均按照人才优先的原则进行选房,确保人才能够优先获得心仪的房源。

三、供应对象明确

  • 七类人才纳入供应范围:新政明确了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包括A—E类人才、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取得硕士学位的高技能人才、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等七类人才。这些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购房条件细化:对于不同类别的人才,新政还细化了购房条件,如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则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四、申请流程简化

  • 在线申请:新政提供了在线申请的渠道,方便人才进行购房申请。
  • 明确申请流程:从申请到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各个环节,新政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申请流程的顺畅和高效。

五、监督管理加强

  • 规范销售行为:新政要求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的销售方案进行销售,确保销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 诚信申报:人才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政策宣传:新政还强调了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政策能够覆盖到更多的企业和人才。

综上所述,南京出台的人才购房新政在适用范围、房源供应、供应对象、申请流程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的优化和升级,为人才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购房服务。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为南京的创新名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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