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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64
发表时间:2025-04-08 08:54:37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和吸引专业人才,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 设立创新基金:高新区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创业、科技开发和产业发展。




  • 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减至15%,新进区企业头两年免税,之后按15%税率征收;3年内给予创新基金支持,额度按缴纳增值税留成的50%确定;税收满8年后,继续给予创新基金支持。




  • 对软件企业:认定后10年内享受创新基金,前5年支持额度按软件销售收入税留成的100%或50%执行,入驻国家吉林软件产业基地的企业享受更多支持。




  • 留学人员创办或领办的企业:注册3年内免房租,创办企业给予3年创新基金支持,领办企业2年内免房租并同样享受创新基金支持。




  • 大型和名牌商贸企业: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享受3年创新基金支持,额度按税留成的50%执行。




  • 人才政策: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享受特殊贡献津贴,标准为个人所得税留成的100%。




  • 其他:孵化企业、特定时期创办企业、中介组织和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 本政策适用于江南封闭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优惠政策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吉林高新区)坐落在吉林省吉林市,于1992年11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由江南新建区(12.08平方公里)和江北精细化工试验区(3平方公里)组成。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吉林高新区已发展成为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社会事务管理有序的科技新城区。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全国实施火炬计划先进单位,誉为松花江畔的“东北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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