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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5
发表时间:2025-09-16 15:07:31
海口市针对引进人才的购房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于已落户海南的各类人才,必须提供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购买第一套住房,包括二手住房,但不包括产权式酒店。从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而对于未在海南落户的人才,条件更为严格。要求其家庭在海南无自有住房,并提供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允许购买一套住房。

对于非本省户籍的购房者,政策进行了全面限购。无论是否限购区域,均需满足在我省无自有住房,且至少一名家庭成员提供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买一套住房。

离异人士的购房政策也有所调整。对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此外,经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保持不变。同样,对于本通知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人才,其购房政策也保持不变。

本通知政策实施前已购房的人士,可凭购房协议、付款凭证等资料继续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在此之前已取得《准予迁入证明》的人才,可以继续办理落户手续。

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的相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适用本通知政策。政策由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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