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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买房有什么好的宽松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25
发表时间:2025-08-13 23:24:30
前日上午,农行公布了房贷新政细则,但随后又予以撤销,各家银行因此更加谨慎地拿出细则。与此同时,银监会发出紧急通知,强调优惠仅限于首次贷款购房。

通知明确指出,各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需继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的规定。

这意味着,此次房贷新政中的优惠仅限于首次贷款购房,其他情形则不适用新政,仍需执行原有的贷款政策。通知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借款人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进行尽职调查,根据有效证明加以甄别,并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首付比例。

银行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贷款利率再降0.27个百分点,5年以上期限贷款“倒挂”减轻,3至5年期限贷款“倒挂”消失,显示央行有意通过差别降低存款利率,尤其是三年、五年定期存款利率的降幅扩大,减少存贷“倒挂”。

农行昨日夜间发布的新房贷新规定明确,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即使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农行还重点明确了新政出台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调整政策。具体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动调整,即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贷款,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利率自明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另一种是手工调整,即对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或由于其他方面原因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贷款,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多种要素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明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农行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为支持扩大内需,中国人民银行于10月22日调整房贷政策,决定自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银监会数天前曾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需继续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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