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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赠送的商品如何做账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17
发表时间:2025-10-09 17:23:56
1. 对于外购商品免费赠送给客户的情况,不确认收入,但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当商品购买时附带赠送,属于捆绑销售,实质上有偿赠送,即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赠品
3. 直接赠送低值物品吸引消费者,如钥匙扣、玻璃杯等,随商品售出而赠送。
购进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4. 若企业收到赠送商品无发票,则按公允价值:
借:库存商品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捐赠收入先计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交纳所得税后,转出已交纳税款部分的待转资产价值。
5. 处理销售返利,分两种情况:
a) 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b) 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长期待摊费用/合同取得成本(代理期限超过一年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说明:
a) 代理期间在一年及以内,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b) 收取代理费的供应商属于“销售无形资产”,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c) “合同取得成本”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使用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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