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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券折算率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一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34
发表时间:2025-07-28 14:25:3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为:

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其中,上期的确定规则分为两种情况:

1. 对于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该品种债券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最近5个交易日;对于交易不足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所有交易日。
2. 上期平均价计算也分两种情况:在“T-4”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之间没有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各交易日集中竞价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成交量为权重,全价计算);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计算方法类似,但需扣除一单位债券的兑付利息(成交量为权重,全价计算)。

波动率计算公式为:

(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2]

收盘价以净价计算。

到期平均回购利率的确定方式也分为两种:

1. 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取到期的加权平均成交价(融资额为权重,回购交易成交价的单位为百分之一,计算时不省略百分号);
2. 无到期交易的情况,则取距最近一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同样以融资额为权重,计算规则相同)。

公式中的[X%,Y%]表示在X%和Y%之间选取一个固定值,具体取值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债券评级及担保情况确定,并通告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公布于市场。

最终计算结果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及之后舍去。


扩展资料

标准券的折算率是指国债现券折算成国债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 标准券折算率指一单位债券所能折成的标准券代表的金额与一单位债券的面值之比。 公布这一折算比率的意义在于:便于将不同国债现券折合成标准券,方便国债回购业务的开展,同时也促进了国债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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