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双女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农村双女户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奖励金政策:如果双女户的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8周岁,并且这个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话,每年可以享受每人720元的奖励金哦!这可是实打实的实惠呢!
生育政策宽松:
- 1979年8月31日以前生育的子女,都视为合法生育,不需要提供批准手续。
- 1979年9月1日至1980年8月31日期间,生育两个子女也不需要提供批准手续。
- 1980年9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期间,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或者婚后多年不育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生育的,生育第二个子女也不需要提供批准手续。其他情况就需要县级计生部门的批准手续啦。
- 1985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第二个子女,一律以县计生部门批准手续为准。
这些政策可是为了鼓励大家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来生育,同时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带来了一些实实在在的优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