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优惠制概念介绍
普惠制,也称作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GSP),是由发达国家倡导的一种贸易优惠安排。该制度允许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尤其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提供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的关税减免。这种关税减免通常以普惠税的形式出现。普遍优惠制最早源于1968年的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二届会议,并在1970年的第二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得到正式通过。尽管普惠制的宗旨是在贸易中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但在实施过程中,各国享受优惠的程度并不完全一致。这是因为给予优惠的国家往往会基于自身的国家利益,对接受优惠的国家设置某些条件和限制,这可能会影响到优惠措施的全面和均匀执行。因此,普惠制并非无条件的优惠,其实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条件性。
欧盟普惠制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
欧盟普惠制,全称为“普遍优惠制”,是一种特殊的国际贸易制度。它是由发达国家单方面实施的,旨在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制成品以及半成品提供优惠关税待遇。这种待遇超越了常规的“最惠国”税率,通常会进一步减税或完全免税,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其中,原产地规则是普惠制的关键要素。规定了受惠国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标准,即只有当产品完全或主要由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生产制造时,才能享有普惠制的优惠待遇。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给予的优惠仅限于真正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体现了对这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支持和照顾。
其中,原产地规则是普惠制的关键要素。规定了受惠国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标准,即只有当产品完全或主要由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生产制造时,才能享有普惠制的优惠待遇。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给予的优惠仅限于真正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体现了对这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支持和照顾。
[名词解析] 普遍优惠制
【答案】: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关税优惠待遇,普惠制的基本特点是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