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店铺商品优惠后合计金额为负数,怎么计算优惠均摊
商品分摊金额=当前商品单品基准价*数量/(订单中全部商品单品基准价*数量)之和*优惠金额。如:
1、A商品单品基准价为150元,有150-100的总价促销和150-30的店铺优惠券。
2、B商品单品基准价50元,凑单支持每满200-30的京贴活动。
3、A商品先使用店铺优惠后,剩余20元,再继续使用京贴,则会出现订单实付金额为负数(20-22=-2)的情况,此时会按订单剩余实付金额作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进行抵扣,故此订单优惠后价格为0元。
4、凑单B商品,订单的优惠仍按比例分摊计算。
5、优惠计算:(150-100-30-20)+(50-8)=42,实际支付:A商品0元+B商品42元=42元。
1、A商品单品基准价为150元,有150-100的总价促销和150-30的店铺优惠券。
2、B商品单品基准价50元,凑单支持每满200-30的京贴活动。
3、A商品先使用店铺优惠后,剩余20元,再继续使用京贴,则会出现订单实付金额为负数(20-22=-2)的情况,此时会按订单剩余实付金额作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进行抵扣,故此订单优惠后价格为0元。
4、凑单B商品,订单的优惠仍按比例分摊计算。
5、优惠计算:(150-100-30-20)+(50-8)=42,实际支付:A商品0元+B商品42元=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