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发票的时将折扣额错写在备注栏内还可以抵减销售额吗?_百度知 ...
开发票时,若将折扣额误写于备注栏内,此做法并不能抵减销售额。这一规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该规定明确指出,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且在发票上分别标注销售额与折扣额时,可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换言之,如在发票上仅将折扣额记录在备注栏,此折扣额无法从销售额中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折扣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