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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2023个体户定期定额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10
发表时间:2025-03-02 17:06:39
财政税务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对个体户的一大利好政策,相比于2023年第6号公告中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减半征收,标准提高了。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此政策仅针对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减免税额计算公式为: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这个公式可能有些复杂,但可以简单分为两部分:一是不超过200万的应纳税额减半,二是其他减免税额的减半。如果你的个体户没有其他减免政策,则直接使用公式计算减免税额。以二哥税税念为例,年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没有其他减免政策,全年应纳税额=50*30%-4.05=10.95,减免税额=(50*30%-4.05)*50%=5.475。同样,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40万,全年应纳税额=240*35%-6.55=77.45,减免税额=(200*35%-6.55)*50%=31.725。

对于个体户还有其他优惠政策的,比如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计算方法是: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50%。以纳税人李某为例,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50%=2250元。同样,对于纳税人吴某,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申报表填写需要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端),进行季度的A表预缴申报。步骤如下:登录后,点击【经营所得】,进入申报界面,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点击对应投资者姓名,进入预缴申报编辑页面,选择“减免事项”为“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点击【确定】返回预缴纳税申报主界面,点击【确认】完成申报表的填报。注意,如果不填报“减免税额”直接点击确定,系统会提示不通过且阻断操作。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税额的计算则更为简单。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经营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通过定期定额,税务机关会公示定额标准,如四川省定期定额公示。这种情况下,直接给你一个经营额和税额,按照这个交纳即可。超过定期定额标准的,按照行业给的附征率直接计算个人所得税。

定期定额的申报主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未纳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个人所得税部分)。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以深圳市为例,所得率可能是5%,如果2021年1季度的收入额是20万,应纳税所得额=20*5%=1万,应纳税额=1万*5%=500元。对于使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应填写经营所得A表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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