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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优惠加分和地方性优惠加分可以叠加吗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19
发表时间:2025-12-23 16:15:57

【法律分析】:地方性的加分,只有在本省内才可以使用,比如报考本省的学校,在全国范围是无法通用的,自然就无法和全国性加分叠加。而且国家也有限制加分的分数的规定,如果叠加之后超过了限制也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毕业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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