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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购房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27
发表时间:2025-04-06 20:16:37
南京市政府于2020年出台《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旨在通过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扩大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解决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问题。该办法适用于在南京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包括A至E类人才、博士、硕士、高级技师、高级管理人才、技术骨干以及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的人才等。

申请购房服务需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进行,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工作由市、区两级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根据不同人才类型采取不同的审核流程,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有效期为12个月的《人才购房证明》。

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将根据人才需求和项目上市情况批量或整体筹集,并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则由全市可售商品住房中的20%至30%组成,具体数量由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政府将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结合位置、套型、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数量、价格、对象等内容。

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将进行集中供应,开发企业将根据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则分批供应,开发企业将按照“人才优先,过程公开”的原则组织选房。未入围的人才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放弃的房源将由其他购房人依次递进选房。

政府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并将政策覆盖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确保政策不留死角。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一套住房,所购住房五年内不得转让。

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人才需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炒卖房号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购房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并记入诚信档案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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