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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14
发表时间:2026-01-29 16:08:53


惠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为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惠州仲恺高新区特制订以下优惠政策,旨在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二次创业”。


优惠政策对象


优惠对象为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内注册成立或增资建设,并且纳税关系在该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包括LED、平板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装备等产业。


综合性优惠政策


仲恺高新区将帮助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争取最低标准的市级规费,并免除或减半收取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对于产业发展用地,高新区将统一调配,优先保障企业需求,并协助新办企业办理用水、用电报装手续,执行最低价格标准,并优先供应。对于消防工程、环保审批等,企业可自行选择资质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后由相关部门验收。高新区每年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企业。


LED产业优惠政策


对于GaN、AI新型衬底材料、芯片级系统集成等新建LED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5年内按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的20%-40%拨付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对于功率型LED封装设备和材料、新型高效白光LED等封装投资项目,自项目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至二年按30%、第三至五年按15%的比例拨付资金。对室内照明光源、大功率LED路灯等中高档产品投资项目,创税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20%、第二至三年按10%的比例拨付资金。对一次性购置LED外延片生产用全新MOCVD设备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蓝绿光MOCVD补贴800万元/台,红黄光MOCVD补贴500万元/台,实现国产化补贴标准提高50%。高新区市政公共照明建设优先选用高新区LED企业产品,并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平板显示产业优惠政策


对于平板显示背光模组、IC驱动电路等研发生产项目,投资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自项目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至二年按30%、第三年按15%的比例拨付资金。重点引进国内外行业内排名靠前的LCD驱动IC企业等,自企业投产后,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3年内按20%-30%的比例拨付资金。重点培育8.5代以上面板生产线,鼓励发展大尺寸PDP显示屏等新一代显示器件,自企业创税之日起,第一年按20%、第二年按10%的比例拨付资金。重点支持TCL液晶产业园建设,给予“一企一策”重点扶持。


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优惠政策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网络设备制造商,自项目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至二年按20%、第三年按10%的比例拨付资金。重点支持移动运营、内容服务等领域新建项目,投资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的,3年内按10%-30%的比例拨付资金。将自主知识产权的3G技术产品纳入采购目录,并实施优先购买政策。重点发展手机产业链,自项目创税之日起,3年内按10%-30%的比例拨付资金。


数字装备产业优惠政策


对于各种液压件、控制泵阀等基础零部件领域的新建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3年内按10%-30%的比例拨付资金。从2010年起,支持开发电子制造装备等领域中高档次产品,3年内按10%-20%的比例拨付资金。鼓励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等领域投资项目,自创税之日起,3年内按10%-30%的比例拨付资金。


资金审核、来源和分担


按照项目或企业落户的园区、镇(街道)税收收益比例,高新区与落户单位分担资金拨付。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和MOCVD补贴资金由高新区统筹解决,并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


附则


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产业参照本政策给予优惠。政策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税费政策调整,本政策将作出相应修改。解释权归惠州仲恺高新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扩展资料

广东惠州工业园区的前身是惠州数码工业园区,于2002年1月8日设立,是惠州市政府重点建设的工业园区。园区规划控制总面积30平方公里。首期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一期2.5平方公里的招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二期3平方公里的土地平整及招商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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