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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信息表是销售方开还是购买方开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11
发表时间:2025-10-26 18:56:21

对于这个问题,在发生退货或者折扣的时候,可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在出现发票退回而开票日期跨月的时候,可以由销售方自行申请红字发票。
拓展资料:
一、由购买方开具的主要情形: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贺余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余拍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二、由销售方开具的主要情形: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竖空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三、开具红字信息表包括哪些情况?
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的情况总结为以下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及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是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是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还没向购买方交付,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且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以上第1种和第2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第3种情况是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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