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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已经购买房改公有住房的能否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23
发表时间:2025-08-26 05:30:56
问:已经购买了房改公有住房的人是否还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答:不可以。若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则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下情况之一的,同样无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1. 已经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

2. 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

3. 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曾转让过房产。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2. 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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