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网 > 优惠大全 > 海口人才引进住房补贴标准(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海口人才引进住房补贴标准(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33
发表时间:2025-04-25 03:35:05
在海南省内就业创业的人才,经省级职能部门、各市县、重点园区及具有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认定,可享受住房补贴。具体包括50周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2023年度及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学制教育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人才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在海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享受住房保障的自主创业人才,其所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2018年5月13日后注册成立,且其本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股东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

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纳入享受引进人才的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的保障范围。

聘任制公务员以及按人才政策引进的事业单位人员,同时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人才,可列入保障范围。

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资金来源方面,属本市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属本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1:1的比例承担。

粤ICP备2024332802号-3 | 优惠信息大全 | Sitemap
深圳市华诚易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旗下网站
本站内容由AI生成或转载自网络,如有版侵,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