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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局大型沼气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8
发表时间:2025-09-19 20:21:42

甘肃省农业农村局大型沼气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和沼气发电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 优惠内容:纳税人从事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中“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享受条件:单体装置容积不小于300立方米,年平均日产沼气量不低于300立方米/天,且符合国家有关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的项目;废水排放、废渣处置、沼气利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包括完整的发酵原料的预处理设施、沼渣和沼液的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人员具备国家相应职业资格;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相关验收;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沼气发电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 优惠内容:沼气发电项目可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具体退还比例和条件可能根据地区、项目类型等因素有所不同。
  • 注意事项:该优惠政策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但具体政策细节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执行以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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