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时候,给顾客原价,给公司折扣价入账,够不够成犯罪?
我认为是犯罪,只是顾客不知道打折扣,员工照原价卖的,表面上看起来是不道德,是投机取巧。实际上这是对于公司的项目的一种犯罪,只是民不告,官不管罢了。这样最后损坏的是公司的利益。
这个得看金额大小,如果金额小,那是不犯法的,只要你把员工开除就可以了,把多余的钱扣出来就行,但是要金额比较多了,那才犯法了,所以小金额只需要辞退员工,罚点款就可以了。
这种行为,是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用人单位是可以报案的。
这个属于职务侵占的范畴,按照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要承担相应刑法责任
我觉得你这是一种试探,要么你就是该员工,要么你就是顾客,或者是该员工的竞争对手,反正你不是这件事的老板,通俗的说这应该是合法的,例如:要不然那些零售商不是都违法咯,不可能都是批发价。
运营管理人员为扩大销售业绩低折扣卖货犯法吗
违法。
首先,不正当低价销售是一种破坏竞争的违法行为。其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抛售商品,排挤竞争对手,使其利益严重受损。
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行为,会给同类竞争者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危险,阻碍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影响竞争对手的建立、生存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使市场结构趋于不合理,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因此,许多国家的竞争法均将其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予以禁止。如,在日本,其被视为“不当贱卖”而予以禁止,在欧洲,其被称为“掠夺性定价”而纳入竞争法调整。我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首先,不正当低价销售是一种破坏竞争的违法行为。其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抛售商品,排挤竞争对手,使其利益严重受损。
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行为,会给同类竞争者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危险,阻碍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影响竞争对手的建立、生存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使市场结构趋于不合理,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因此,许多国家的竞争法均将其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予以禁止。如,在日本,其被视为“不当贱卖”而予以禁止,在欧洲,其被称为“掠夺性定价”而纳入竞争法调整。我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