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通卡优惠规则
法律分析:每自然月内,乘客持天府通2018版新卡或天府通公司提供的其他电子支付方式,实际乘地铁消费累计金额未超过200元时,给予基本票价9折优惠;超过200元之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给予基本票价6折优惠;超过400元之后, 自下一次乘车时起,恢复基本票价9折优惠;乘地铁消费累计金额月底清零,次月重新累计;其他原有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交通)在我国得到较快发展,部分特大城市相继建成了一批项目,使城市交通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对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成都公交卡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使用成都公交卡(天府通)电子钱包乘坐公交、地铁享受九折优惠。持天府通卡,使用次数乘坐公交享5折优惠。 一、学生卡乘车优惠 学生卡乘车0.2元/次,充值以1元为单位起充,次数仅限在公交消费,具有包月性质,逾月作废。二、老年卡在非高峰时段乘车,每次乘车扣除免费次数3次,高峰时段内乘车只能使用电子钱包,按基本票价9折计费(注:高峰时段指工作日的7:30-9:00和17:30-19:00,以进站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